余可及/資深政治記者
藍白聯手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後,民進黨支持者吹起一股「罷免藍委」聲浪,甚至羅列出10位「最有可能被罷免的國民黨立委名單」,試圖鼓動罷免潮。雖然從數字上看,從「最可能被罷免」的藍委著手,確有其合理性,但此番操作,卻忽略了罷免制度的設計,罷免成敗關鍵,不在於勝負差,而在於提案罷免的一方,能有多少動員力。
依照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的設計,對於立法委員的罷免,第一階段連署人數為選舉人數的1%以上,第二階段的門檻則為選舉人數的10%。罷免案成立後,如果贊成罷免人數高過反對罷免,且罷免人數超過選舉人數的4分之1,則罷免案通過。反之,則罷免案未通過。
民進黨支持者羅列「可能被罷免的國民黨立委」,是以「得票率」和「當選人和第二名的得票差」來計算被罷免的可能性,基本上就犯了二個錯誤:第一,是誤認罷免、反罷免是「兩陣營」的對決,但事實上,多數情況下,被罷免方對於罷免案往往低調以對,以致罷免案的走向不是「各自動員」,而是視「反罷免方」動員能力的強弱而定。第二,是各個選區情況並不相同,即便只從數字上來看,許多選區得票率或選票差距很接近,背後主因並不來自於藍綠真實的實力差距,而是各自陣營是否分裂。
所以如果真的要以數字來估算罷免成敗可能性的高低,更接近事實的計算方法,應是先把各個選區罷免成功的票數門檻算出來,再除以該選區綠營能夠動員的選民人數。這個數值越高,則代表必須動員的比例越高,則罷免難度越高;如果數值越低,則意味必須動員的比例越低,則罷免成功的可能性越高。
這個「可動員的選民人數」,可用落選立委的得票數作為基準。以台北市第三選區為例,選舉人數為277328人,罷免通過的門檻為69329票。在此次立法委員選舉中,民進黨候選人謝佩芬的得票數為89850票。如果要成功罷免王鴻薇,民進黨至少要動員這89850位選民中的69329人,也就是77.16%,才能罷免成功。
不過,由於在不少選區都因為不同情況發生「三腳督」的情況。所以在這些選區,又必須再納入這個選區「分裂」的各自樣態。以台北市第四選區為例,帳面上當選人李彥秀與得票次高的高嘉瑜票數差距達17502票,因此李彥秀並未被列入「十大」名單中;但如果把同屬泛綠陣營的基進黨吳欣岱得票數加進去,綠營「潛在可動員」的支持者就超過了李彥秀的得票數,所需要動員的比例就只剩下65.38%,罷免成功的可能性大幅提升。
而若以這個計算方式,被民進黨支持者列入「前10可能被罷免」的,其實未必真的「很容易被罷免」。如排名第一、桃園第二選區的涂權吉,民進黨需要其立委得票的75.32%;排名第三的丁學中,民進黨更需要動員到其立委得票的84.14%,難度都不低。反而是排名第二的葉元之,雖然以民進黨立委得票數來計算,民進黨需要動員到76.84%,但如果加上同屬泛綠的「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的得票數,則罷免動員門檻,就降低到63.82%,是真正的「危險」、「可能被罷免」。
而以此為計算基礎,也可推估,一旦罷免案蔚為風潮、遍及藍綠,民進黨也根本討不到便宜。以台北市的情況為例,雖然罷免難度最高的是台北市第二選區的王世堅,國民黨需要動員其立委選票的91.33%,才能成功罷免;但另一方面,罷免難度最低的,也是民進黨的第五選區立委吳沛憶。這個選區,國民黨立委鍾小平和無黨籍的于美人總共拿了96547票,只要這些選民的60.57%支持吳憶沛被罷免,則罷免案就可以輕騎過關。台北市第一選區的吳思瑤,可說是拜泛藍分裂才當選,張斯綱和侯漢廷總共拿了100347票,對照此選區罷免門檻只有66792票,等於只要66.56%投給泛藍的選民出來投票,吳思瑤就立委不保。
簡而言之,發動罷免戰,「比較容易被罷免」的立委,未必是藍委。而罷免失敗,也等於給了國民黨立委護身符,不必再擔心被罷免。如果真的理性抉擇,民進黨要真的發動大規模罷藍委的可能性不高,所謂「罷藍委」,應該也只是個假議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