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秋燕/台北報導)第77屆世界衛生大會(WHA)於瑞士時間28日下午審議《國際衛生條例》及WHO大流行協定,但因為四大爭議談判時間恐怕將延長。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執行長林世嘉指出,支持大流行協定持續談判,而就目前談判文本而言,台灣締約之資格可能仍有轉圜。
WHO大流行協定(WHO Pandemic Agreement)當前四大爭議如下:
爭議一,利益與資訊共享:病原體往往來自中低收入國家,但卻需要花費高額費用購買疫苗藥品,因此中低收入國家期望預留20%的防疫產品,由世界衛生組織公平分配。然而,英國和其他高收入國家對此安排則有所保留。國際公衛法權威Lawrence O. Gostin教授建議預留機制是利益與資訊共享的重要一部分,但因為爭議歧見較大,可能要到2026年WHA才能有共識。林世嘉執行長指出,在利益與資訊共享方面台灣可以扮演亞太區域製造、研發、分配的關鍵節點,貢獻全球並參與全球供應鏈。
爭議二,智慧財產權豁免與技術轉讓:智慧財產權豁免與技術轉讓是協助中低收入國家迅速滿足防疫需求的重要工具,但高收入國家認為會傷害產業及研發誘因。林世嘉執行長指出,基於全球衛生治理與健康公平,在大流行期間讓脆弱國家取得所需的挽救生命醫藥品是基本人權。
爭議三、健康一體化(One Health)原則:歐洲國家領導倡議公共衛生必須同時因應人類、動物與環境健康議題,才能有助於因應下一次的人畜共通疾病的爆發。然而,中低收入國家認為此議題已超出大流行的範圍且沒有額外的資金投入行動。
爭議四、資金來源:原本案文中曾有討論設立一個新的全球防疫資金,但在高收入國家反對下,目前僅剩下協調功能,而美國與世界銀行聯合成立的大流行基金(Pandemic Fund)可能在未來更具有應響力,義務行動與資金來源分屬不同機制的情況,將為下一次大流行的全球行動下伏筆。
在WHA的審查中,各國仍然在發言中指出不希望放棄已達成的共識,並且希望能擬定下一步的時間表與談判方式,例如法國與非洲聯盟期待能於會期間即完成談判,立陶宛則建議延長一年讓各國有更充分的思考時間等;大會已經責成談判小組討論後續談判期程,並交由大會審查通過。
林世嘉指出,就目前談判文本,台灣締約之資格可能仍有轉圜,第33條原明定僅供WHO會員國、聯合國會員國或觀察員國締約,但該條款目前尚未達成共識,為我國以「所有國家」、「衛生實體」等方式參與留下談判空間。她進一步指出,大流行協定勢必在未來通過,台灣必須做好準備,除爭取締約權外,參與在重要機制當中也將使台灣有更多機會向全球分享交流我們的經驗。
台灣非WHO會員國,無法參與第77屆WHA並參與討論,衛福部在瑞士時間28日於日內瓦舉辦「大流行病協定制定與國際衛生條例修正」專業論壇,與美國等理念相近國家衛生官員,以及國內外醫學、公衛專家,深入交流WHO大流行協定、《國際衛生條例》的內涵及運作方式。
衛福部長邱泰源致詞中指出,從COVID-19疫情經驗來看,台灣是最早覺察疫情風險並快速採取應變的國家,同時積極與國際夥伴分享資訊,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取得人民信任,從而使得防疫政策順利推動,相信我國的參與必能有助國際聯防機制的運作。此外,我國正精進疫苗取得、醫療資源配置、科技工具運用、人權保護與不實訊息因應等面向,這與大流行病協定的內涵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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