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務部長鄭銘謙20日上任,隨即啟動首波人事改革,以往一審檢察官升任二審,滿3年須強制返回一審辦案,俗稱「三專生」制度,將有重大變革,未來二審可視業務需要,讓三專生繼續延長留任3年;此外,過去禁止三專生調任行政職的規定,本次也「解封」,打開另一扇大門。
鄭銘謙就任後,下令改革三專生制度,法務部為此修正「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官輪調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說明鑑於近年刑事案件及檢察業務遽增,且法律修正將特定犯罪改由第二審法院為第一審管轄,二審檢察官工作負荷日趨繁重,為提升辦案品質,並衡諸業務需要,認輪調職期(3年)有例外延長必要,且為提升一審檢察官申請輪調意願,故提出修正案。
依照目前的三專生制度,一審檢察官上二審滿3年後,須強制返回一審,而新法改為,在二審服務滿3年後,二審可視業務需要延長其職期,由高檢署統籌提出推薦名單,函報法務部核准後,繼續延長職期3年。但僅以延長一次為限,也就是三專生變成「六專生」後,仍須回一審辦案。
此外,三專生以前只能在二審辦案,乖乖待在檢察體系,新法通過後,未來可以調辦部長辦公室主任、行政執行署分署長、調查局或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等司法行政職務,更為彈性靈活,職涯發展也更有多元發展空間,不過調辦事的職期,還是要受到三專生或是六專生的年限約束。
法務部已提出修正案,待鄭銘謙簽准奉核後即可生效,預計今年參加調動的檢察官均適用。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