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27日在政論節表稱,可透過「手機」分析參與青鳥活動的群眾年齡,與之前太陽花群眾有沒有重複,引來藍委質疑,民進黨用手機監控人民。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29日)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公開向法務部長鄭銘謙告發,並希望檢察官依法調查。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昨指出,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在政論節目上說可以用手機訊號定位分析立院外的群眾年齡,與之前太陽花群眾有沒有重複。她抨擊,為什麼民進黨可以拿到每個人的基地台資料?是意圖對民眾做什麼監控?這個比查水表還恐怖。王義川則回應稱,這是商業活動中對人流的基本分析方法,像是新北耶誕城等活動也曾經使用過。
黃國昌今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提及此事,他表示,依現行《通訊監察及保障法》法規,取得特定人手機定位資訊,必須要由法官核發調取票,才能向電信業者取得相關資訊,否則就違反《通訊監察及保障法》第24條規定。
他質疑,為何民進黨高層可以取得大規模手機定位資訊加以分析,且這不是單一事件、單一場所、去識別化以後的分析資料,而是涉及到不同時間、地點,交叉分析使用者的個人資訊。
黃國昌指出,這種資訊從何而來,除了電信業者可以取得以外,還有檢察官偵辦犯罪及國安監察可以合法取得,當有人公開宣稱有這些資訊,可以進行交互比對,還知道民眾的年齡,會牽涉到如何取得的問題,檢察官應該介入調查。
對此,鄭銘謙表示,如果有涉及《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的情況,檢察官就會介入偵辦。
黃國昌說,他不是會私下施壓、關說司法的人,他要公開檢舉、告發,請檢察官發揮法律人的良知,一定要徹底調查。
黃國昌事後也在臉書發文補充說明,依照《通訊監察及保障法》的規定,若透過電信業者取得特定人的手機通訊資料,包含定位資訊,採取法官保留,除有急迫情形外,應由檢察官向法院申請核發調取票;而若採取M化車定位取得特定人的手機通訊紀錄,最高法院認為,應採取法律保留原則,目前尚未合法,因此行政院才會提出《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納入修法,也採取法官保留原則。
「如此大規模監控,令人毛骨悚然。」他表示,那王義川是如何合法取得大規模的手機定位之交叉分析資料?是電信業者違法提供?還是違法利用M化車取得?抑或是檢察官、情報機關有調閱並洩露?
黃也提到,先前他質詢司法院時揭發,金融重犯鍾文智的訴訟案中,竟出現上級長官施壓承審法官自請迴避的離譜情事,後續司法院調查報告證實他所言不虛,前行政庭長洪于智曾打電話給承審法官稱,李彥文院長指示承審法官,要上簽自請迴避。「沒想到,如此離譜的施壓,吳三龍秘書長還開脫稱,李院長與洪庭長是出於關心與保護才如此建議承審法官,司法院要文過飾非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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