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立法院會今(28日)三讀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包括藐視國會罪、國會聽證權、國會調查權等,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在總統公告實施3日後,民進黨團一定會提出釋憲,包括針對法案實體內容、法案審議過程的程序問題,將窮盡一切可能提出釋憲。
歷經5月17、21、24日到今天4次立法院院會,幾近馬拉松表決審議藍白聯手強推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今下午近5時在場內民進黨立委及場外逾萬名群眾的抗議聲中三讀通過。
民進黨團於三讀後在議場前舉行記者會,柯建銘表示,黨團一定會提出釋憲,不過要等總統公告實施3日後,才可以聲請釋憲。這是必然的程序,對於釋憲的法定要件,黨團都會遵守。
柯建銘說,這中間須尊重行政院提出的覆議,行政院提出覆議後,立法院必須在15天內處理,處理後,總統要在10天內公告,3天後生效,民進黨才會依法提出釋憲。
柯建銘強調,今日三讀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內容一定違憲,不只如此,程序上也違法,包括表決數目不一樣、有程序性問題等,法官釋字第499案,有針對程序部分進行判決,蘇南成當年擔任國民大會議長時在國民大會通過國代自肥案,程序性出問題被判違憲,程序性及實體性都違憲,是雙重違憲,「民進黨會窮盡一切提出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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