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認定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霸凌下屬,2023年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未料竟爆出法評會委員疑「先射箭再畫靶」,二度傷害申訴人,並做出「不付評鑑(免懲戒)」決議,引爆司法改革失敗爭議。法界質疑法評會決議書內容前後矛盾,賜給法官霸凌部屬的尚方寶劍,建議監察院立案調查,另應修正《法官法》,讓不服法評會決議的當事人,有救濟機制。
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長廖芳萱表示,法院職員的工作必須限於公務或是與公務有緊密關聯,「洗便當」、「蒸飯菜」均屬個人私事,法評會卻認為這是院長「工作範圍之要求及交辦事項」、「口吻雖然較為嚴厲,為其個人領導風格」,不只逸脫常情,也過度解釋,此見解若成通案,法官未來將可合法奴役職員。
廖芳萱指出,李伯道以「妳頭殼是裝什麼」、「讓機關蒙羞」等語斥責申訴人,並嚴厲審核假單,致申訴人一年即便有30天特休假,卻休不到10天,法評會雖認「逾合理管理權行使之必要程度」,又說李是院長,「為統籌院務及推展公務行政目的,言行不具重大惡意,未損及司法威信,亦未影響一般民眾之權益保障,情節尚非重大」,不用懲戒,前後矛盾。
廖芳萱直言,法院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若連負責公務員懲戒的懲戒法院院長都被司法院認定霸凌成立,法評會卻還說「未損及司法威信」,完全不符合社會通念與標準;且法官霸凌當屬情節重大,法評會以「有沒有影響民眾權益」舊思維論述,未考量個案情境,難怪會出現超乎常理的結論。
廖芳萱建議監察院立案調查,以阻止未來可能發生的「法官合理霸凌」危機,另呼籲司法院修正《法官法》,對於法官涉及「性騷擾」、「霸凌」等較嚴重的違失事項,明訂應移送監察院審查,而非法評會;另因目前對於法評會決議並無監督機制,亦應修法提供當事人救濟管道。
詠衡法律事務所所長連思藩也認為,法官霸凌就是情節重大,應付懲戒,法評會論述了一大段李伯道的違失,最後卻說評鑑請求不成立,前後邏輯不通,還把「洗便當」、「蒸飯菜」等私事,擴大解釋為合法工作交辦事項,視職員為法官家奴,賜給法官霸凌的尚方寶劍,陷整體司法行政同仁於不利情境。
「法評會自己造法!」連思藩直言,由於違失情節五花八門,因此,法官應付懲戒的法定要件必須「情節重大」,並無「損及司法威信」、「影響民眾權益」兩規定,司法實務亦無此慣例,法評會此次自創合理霸凌樓地板,已逾越法律規定,且逕認情節不重大,有濫用裁量的可能。
連思藩建議,本案凸顯司改失敗,司法院應亡羊補牢,把本案提交人事審議委員會,再送監察院審查;至於當事人對於法評會的決議無法救濟,他也認為應該修法補漏。
伯衡法律事務所策略長林玉蕙指出,法評會決議書確實前後矛盾,不符常情,院長的道德標準應更高,法評會豈可用領導統御風格來忽略霸凌行為,叫員工情何以堪;建議可修改《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等規定,把霸凌或性騷擾被害人的意見納入評鑑考量,並新增和解機制。
林玉蕙強調,法評會的委員都是兼任,不一定具有霸凌或性騷擾方面的專業,未來審議相關案件時,除應自我精進,另應徵詢具有這方面學能的專家證人意見,以免做出違逆常情、引發爭議的結論,影響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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