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藍海地產集團」2016年打著投資泰國度假酒店、年獲利6.5%的旗幟,非法吸金6億800萬元泰銖,折合台幣約5.3億元,而後因付不出利息,董事長李陳妙音潛逃至泰國藏匿,2021年被高雄地檢署依涉犯《銀行法》發布通緝,經調查局鎖定,泰國移民局3月26日在曼谷逮獲李陳,9日由調查局駐泰國法務祕書押解返台歸案。
檢調調查,李陳妙音與先生李長安及李進倫、劉威廷等友人分別在台灣與泰國成立藍海公司,成立橫跨台、泰兩國的藍海地產集團,2016年起,利用網路等通路在全台舉辦說明會,邀請民眾前往泰國投資度假酒店。
藍海集團另僱用業務員推銷「泰國曼谷湄南灣景酒店會所(HVR)投資專案」,聲稱投資100萬泰銖,可向藍海公司租賃湄南灣會所一個單位的房屋,再把房屋委由泰國當地飯店經營業者代管,投資期間分為6年期或12年期,每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4%至6.5%不等報酬,期滿可還本。
由於報酬優渥,2016年到2018年間吸引不少人投資,未料藍海只付了首年利息就無力支付。其中88名投資人不滿李陳妙音夫婦潛逃至泰國避不見面,憤而報案。
高雄地檢署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偵辦,初步認定藍海非法吸金6億800萬元泰銖,折合台幣約5.3億元,惟傳喚李陳妙音夫婦說明,兩人卻拒絕返台說明,雄檢遂於2021年2月18日先起訴李進倫、劉威廷及具有律師資格的法務經理黃耀正,同年4月29日發布通緝李陳夫婦。
駐泰國法務秘書、警務秘書與移民秘書針對本案召開聯繫會議,掌握到李陳妙音位於曼谷的住處後,通報泰國移民局,移民局3月26日在李陳妙音的住處執行逮捕,交由駐泰法務秘書執行押解任務,9日下午搭乘中華航空班機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再轉交高雄市調查處解送雄檢歸案。
也被通緝的李陳妙音的先生李長安,並未在本次專案中落網,惟調查局已掌握到他的約略行蹤,目前正在持續追緝。
至於雄檢第一波起訴的3名被告,高雄地院2023年依違反《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的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李進倫12年刑、劉威廷10年6月刑、黃耀正5年刑,目前均上訴二審,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中。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