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威全/東吳大學全球華商研究中心諮委
軍情局為了防堵詐領情報費,根據國防部送立院的報告,「擬將情報人員單線領導作業模式調整為團體協作機制」,我已撰文指出國防部的說法太外行。第一,單線領導與團體協作,兩種方式不互斥而是相互補充。第二,核實情資重點在長官的知識能力,不是在行動過程中「加人」、「加報告」。除此之外,國安系統議論此案更不該忽略,線民不是同志,不管是單線領導或團體協作,線民與同志雖然同樣具有臥底性質,但要區別對待。
單線領導有必要性,但這個工作常態已經被神化、上綱為不能打破的紀律。說單線領導是戴笠統掌情報工作以來,國安、軍情近百年的傳統,這說法很弔詭,戴笠當然有單線領導,但戴笠幫蔣中正監視政敵、下令刺殺左翼分子,也常是團體行動的成績。單線領導的故事常被過度神秘化、戲劇化,史家寫汪精衛政權高層周佛海,認為周佛海為戴笠在偽政權臥底、伺機相助國民政府,戴笠墜機亡後周佛海感嘆從此無人知道兩人間往來的秘密,以致抗戰勝利周佛海被判死刑…彷彿戴與周之間是秘密的單線領導關係,這是誤解。周佛海私下向國民政府表態,解釋他待在汪精衛政權的「苦心」,稱其與日本人周旋有利抗戰,願意配合國民政府,他嘗試或接觸的管道好幾條,周佛海被判死刑,是輿論皆曰可殺,不是他與國民政府暗通款曲情事隨著戴笠的死去而被湮沒。周佛海是線民,不是同志。
這次軍情局軍官捏造3位幽靈中共情報員、詐領情報費用,歸罪於單線領導有待商榷。任何制度都會有弊案,但討論單線領導時必須注意,本案本質涉及線民,而不是自家的臥底同志,這必須區隔對待。就算所運用的是貨真價實的中共情報員,不管其情資多可貴,他們就是線民,不是同志。運用線民重點在管控、核實其情報真假,運用自家同志的重點則在保護與深入,兩者有異,不必把線民的安全上綱到與同志一樣,藉此強調操作線民非得單線不可。
哈佛法學院教授娜塔波芙(Alexandra Natapoff),曾是聯邦公設辯護人,在法庭上為罪犯辯護,也曾參與聯邦和州的刑事法律立法工作,她對於臥底工作、告密者頗有論述,在「告密─刑案線民和美國司法正義的侵蝕」一書裡,娜塔波芙犀利地挑戰線民運用的問題,也提出改進見解,她的視野觀照美國認罪協商制度所形成的「告密市場」,卻也觸及臥底、告密者的實務。
娜塔波芙綜合自身經驗,訪談了偵察實務工作者,得到具體結論,「愈依賴告密者,愈無法分辨其提供情資的真假」 ,在業界的行話裡稱做「陷入與線民的戀愛」。以偵察實務而言,掌控線民者變得愈來愈依賴線民,以刑事為例:幹員依賴線民提供的證據,線民協助幹員成案、破案,與線民的合作有助於幹員的業績與升官,一次兩次下來,愈來愈依賴線民的情資掌控地下社會,變成沒有線民就無法破案。問題不只如此,幹員採用線民對現實的描述,對地下社會的理解都被線民牽著走,線民的訊息,當然是選擇性的,對他自己有利,不代表地下世界的全貌,線民有時會讓幹員對地下社會愈來愈陌生,同時在幹員的誘惑下,線民也會編造、捏造或操縱。
這樣的關係新聞界很熟悉,太類似。特定記者寫的內幕,常是單一來源,不管是來自總統府或是在野黨,放內幕者要的是有利於他老闆的解釋,因此開放萊豬可以說成是為了臺灣經貿前途、世界和平的高瞻遠矚,儘管實情只是為了回報白宮、幫川普拉農民選票。類似的例子太多,媒體的立場當然是只要你敢講我就敢寫,因為一定會有別的記者或別的媒體呈現完全不一樣的說法,真正的是非曲折依賴讀者多方參考核對。
但線民與幹員的相處比這更複雜,不實情資常難核對,以致傷害秘密工作,因為:第一,有時無法短時間藉著其他管道、不同的訊息來源來核實;第二,長官無知識,太好騙。
線民與運用線民的幹員之間,不同於幹員與幹員的關係,更非上級與部屬的關係,線民的出發點永遠是自身利益,而且這利益是他現實生活、正常制度裡無法獲得的。中共情報員真的是因為熱愛三民主義而被臺灣策反,若在中共體系裡能升官發財,他為何要賣情報給臺灣?台商如果能賺錢,為何要當政府的線民?線民之所以成為線民,在美國刑事體系裡,是因為想認罪協商,在情治世界裡,當然不是為了追求自由民主,也不是因為中年危機想開創斜槓職涯第二春。
幹員與線民的關係,不是紀律問題。軍情局處理線民,不管是要團體協作模式,還是要單線領導,其實都可以,但絕對不能用後勤幹員與臥底幹員間的關係來類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