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家俊/台北報導)520前夕驚傳有院級警衛隊長遭爆強制猥褻、性騷男部屬!《菱傳媒》接獲爆料,保六總隊一名負責戍衛「院級」單位的警衛隊長,日前遭指控數度對男部屬伸狼爪性騷猥褻,男部屬不堪騷擾向大隊申訴並提出刑事告訴,保六總隊第一時間將這名中隊長拔官降調成大隊部警務員,並發文調閱院內監視畫面,全案進入司法偵查階段。
警政署保六總隊堪稱警界門面,其中第一、第二兩個大隊,負責保護行政院、立法院等中央政府機關以及警政署、台北地區重要政府官員寓所、外國駐台使節領館(邸)等;第一、第二警官大隊則與國安局、憲兵指揮部共同拱衛總統、副總統等高級官員安全護衛。
知情人士透露,疑似爆發男男猥褻事件的院級單位,法定編制由上百名保六警員負責戍衛,警衛隊長是二線二星的中隊長,該名中隊長是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後升任,原本仕途看好,4月中旬突遭降調非主管職待查,原中隊長一職由該院副中隊長接替。
《菱傳媒》接獲爆料,一名院級警衛隊警員日前向保六總隊提出申訴,指控警衛隊中隊長數度對他伸狼爪,違反其意願對他做出肢體碰觸等不當舉動,嚴重程度不僅是性騷擾而已,甚至已達強制猥褻程度,該名警員申訴後也同步向轄區中正一分局提出性騷擾、強制猥褻告訴。警員申訴、提告後,保六總隊火速處理,第一時間將中隊長調離現職,據悉中隊長曾私下向該名警員道歉,但被害人堅持提告。
無獨有偶,封閉社團「靠北police」上也有爆料者指稱,「寶陸總隊」某二線一以上長官疑涉性騷,非常感謝總隊長官的公正查處、成立性騷,但聽說那位幹部到現在完全不當一回事,並以「沒摸到不算性騷」拒認錯,且還留任原職,這對被害人情何以堪,竟有如此警察長官,建議警政署對於警察性騷應明訂更嚴厲處分制度。
據了解,這名遭調職的中隊長離任前,在內部群組發文「最後一則公告事項」,意有所指說道「人生有很多課題,不管上對下、下對上或平輩之間,要有一定的分際才能平安相處,這個課題我修得不好,就該反省、檢討與再次道歉」,隱約說明遭調職心情。
中隊長還提及,「來是偶然、走是必然」,同仁幫他搬了兩車物品,離開院區時不免回望,說不感傷是騙人的,「我不是完人,也不是惡人,我只是個很單純想做事的人」,他還說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天才,一直以「地才」為目標,並感嘆「手腕不夠厲害」。
保六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戴修身對《菱傳媒》證實,某中隊長因涉刑案調職,將配合調查,行政與刑事部分,該查處一定查處。對於案情,保六總隊不願多談。《菱傳媒》試圖透過保六總隊聯絡遭調任的前警衛隊長及當事警員,但未獲回應。
該院總務處長接受《菱傳媒》訪問表示,日前接獲保六總隊通知,原警衛隊長因案必須調整職務,改由副中隊長接任,因警政一條鞭,院方尊重保六安排,並證實警衛隊長遭調職後,同時接獲保六公文希望調閱院內站崗處所的監視影像,以釐清真相。
該院警員透露,遭調職的警衛隊長已婚,對年輕部屬較為關心,打考績時通常「老少」有別,呼籲警界高層查明真相,讓其他同事安心,若非屬實也應還當事人清白。
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趁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的行為,可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罰金,利用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還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則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喜歡這篇文章嗎?歡迎點選下方圖片連結,加入贊助菱傳媒行列
用一罐能量飲的費用,幫記者補充戰鬥力!
更多新聞:
幕後/邱莉莉、林志展成賴系配票籌碼 恢復黨權最快落在全代會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