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明(13日)投票,中選會今提醒,各候選人今晚10點以前須結束所有集會造勢活動,從凌晨0時起,不能在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為任何候選人助選,在頭上剃出候選人頭像,也被認定為助選行為,若違反,最高可罰新台幣200萬元。
中選會今舉行記者會提醒投票注意事項,主委李進勇表示,投票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禁止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
李進勇指出,圈選選舉票時,請使用選委會提供的圈選工具,勿使用印章,否則將變成無效票,也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不可以撕毀選舉票或攜出選舉票,違反前者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後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
李進勇提醒,所有選舉集會造勢活動,必須在今天晚間10時前結束,而13日凌晨0時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為任何候選人助選,違反者,將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還會加重處罰,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投票當日是否可配戴候選人的標示徽章、競選小物進入投票所,李進勇說,若民眾、候選人、助選員穿戴、攜帶物品,上面有候選人的號次,圖案等足以識別標示 會被認為是競助選的行為。
日前傳出有選民將頭髮剃成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的臉,是否算助選?李進勇指出,頭髮上面顯現候選人圖樣,「以個案來說,客觀來認定是助選行為」,奉勸大家來遵守法律規定,不要心存僥倖,任何違規行為都會被舉發,檢調機關都會依法來偵辦。
針對民進黨昨晚凱道造勢晚會,超過法定結束時間晚上10點,過了約7分鐘才結束,李進勇表示,任何在選舉期間的違規事件,將交給各縣市選委會進行調查,之後才會交給中選會來依法審議,此事因為還沒有事實調查,對個案不進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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