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捲入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行賄案,25日清晨遭檢調搜索並約談到案,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鍾佩宇昨晚複訊後,認為周典論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連署行賄罪嫌重大,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凌晨00時30分左右裁准收押周典論,同步被約談到案的周典論之女周孟蓉暫以50萬元交保候傳。
屏東地院上午說明法官裁准周典論羈押禁見理由指出,周典論到案後否認涉入連署行賄案,並辯稱他所交付的資金僅是用在「催促連署書數量的工作費」,但是有多名證人證稱,周交付的現金是為了替郭台銘連署之用,且除證人指述之外另有扣案證據,證明周典論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一項第二款「對連署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或不為連署」且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檢調在搜索過程中過濾查扣資料,還發現相關地點監視器錄影檔案已經被格式化,且在本案中提供連署行賄資金的其他金主尚未到案,法官因此認為周典論確實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而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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