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內部戰爭延續一個多月,政府軍與同盟軍在各地激烈駁火,雙方傷亡慘重,當地民眾更是民不聊生,引發國際關注,但礙於當地封閉關口、禁止外國人入境,外界無法得知緬甸內部真實情況,菱傳媒透過管道聯繫上熟知當地現況的東南亞台商,透過這位台商的第一手觀察,帶領讀者深入了解緬北戰事最新發展。
作者:東南亞台商
這場由果敢同盟軍發起的軍事衝突,是在2023年10月27日開打,因此外界稱此為「1027行動」,發起者則是稱為「颶風行動」。
這場軍事衝突的導火線,以及隨後之所以擴大的理由,一般認為可以用三個標誌性的事件來解釋。只不過,如同所有的戰爭一樣,這些交戰中的資訊或宣傳,虛虛實實、假假真真,不但難以查證,真的查出了真相,事情也過了。
1020中國臥底警察被殺事件
時間是2023年10月20日,地點是果敢老街的著名電詐園區(原為博弈園區)臥虎山莊。據傳該園區的實際管理者明學昌家族,因迫於中國方面要求交出電詐人員的壓力,在轉移相關人員的過程中發生了人員集體逃亡的情形,於是他們開槍打死了一些人。
具體打死了什麼人、多少人?一說是70名中國籍電詐人員、一說是4名亮出身分的中國臥底警察、一說是2名中國臥底警察,又一說是70名電詐人員加上4名臥底警察。
此舉引起中國地方政府(雲南省臨滄市)的發文問責,要求解釋。但經過媒體向臨滄市人民政府查證,實際上並沒有網傳那位發文的承辦人、也沒有發文的事實。由於死不見屍,外傳在附近工地挖掘出的兩具屍體就是當天的被害者,但這兩具屍體事後證實也與1020事件無關。
這個事件無論是真是假,都已經在輿論發酵。一般認為,後來一周後的颶風行動、也就是1027軍事行動,就是發生在1020事件的「頭七」,隱然是為遇害的中國臥底警察討公道,有相當多的人因此將1020事件視為1027軍事行動的導火線。
問題是在於,所謂「電詐人員趁機逃亡」的說法,隱含著一個前提,就是這些人待在緬北並不是自願的。但真的是這樣嗎?
從許多跡象可以看出來,這些從事詐騙的人員中,至少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自願前往這些詐騙園區淘金。外傳的器官販賣(割腰子)、人口販運、強迫詐騙、綁架,很可能多半是打擊電詐、維持中國的國家體面或嚇阻後續自願前往的詐騙新血,才使用的宣傳手法。
此外,若執法單位策反了集團內部的重要人士、關鍵證人,此時也可能由官方「事後追認」這些人是被騙被迫前往當地,甚至是奉命臥底,讓其減輕或脫離刑事責任,換得其「窩裡反」與政府合作,在檯面下提供詐電集團的組織內情,或在檯面上以親歷者的身分,協助宣傳詐騙園區的負面資訊。否則,果敢地區屬於緬甸領土,中國警察跨越國境執法,這種事就算有,也不可能公開承認。
我們可以從幾個點來觀察、分析這個「自願與否」的虛實。首先,如果這些「被騙、被拐」的事情是真的,這些人是在不自願、甚至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身在緬北,又是在集團的暴力控制之下被迫去行騙,那這些人理應被當作「被害人」。但我們看到大批大批的「被害人」移交給中方時,警員戒護、戴上嫌疑人的頭套、黃色背心,這些嫌疑人的老家門口,很可能還被漆上「緬北詐騙窩點人員之家」,這就完全不是「被害人」應有的待遇,而是「犯罪嫌疑人」的待遇了。
其次,由於我們在媒體上聽到的公開說法,往往是來自那些窩裡反的人,這些人一來會隱瞞自己是自願前往詐騙園區的事實,二來他們也傾向於隱瞞,實際上他們早就知道詐騙集團並不是免費提供他們跨境費用,只是暫時幫他們墊付款項,這些錢他們要歸還的。
雖然公司之間有其差異,詐騙園區的「員工」在簽約時,基本上可選擇領取月薪加上少許的業績提成,或者是不領取月薪,但分潤詐得金額一成左右的提成。只是在開始賺錢之前,他們總要先跨境進入園區,那些因為各種原因需以偷渡方式進入緬北的中國籍公民,由於偷渡費用非常高昂,使得他們在行騙初期就欠下巨款。
有些公司規定,新進人員做滿一定時間後可豁免這個初期費用(協助偷渡也是產業的一部分),也有的公司允許員工預支薪水、提成。但無論如何,一開始是自願的,但因為不能或不想還錢,所以後來不自願了、想要逃離,這和自始至終都非自願的「被迫詐騙」還是不同的。
今年的5月2日,當時的中國外長秦剛訪問緬甸之後,開啟了中緬泰三國(後來加上寮國成為四國)聯合執法打擊電信詐騙,之後,外國人要進入緬甸果敢的詐騙園區就更加不容易。
消息來源指出,外國人9月初從緬甸第二大城曼德勒偷渡進老街的費用(不含機票),每人高達2萬2人民幣(約10萬台幣)。這也就是說,以一個抽取提成的詐騙者來說,必須要做到約新台幣百萬的「業績」,才剛剛好能還清他向集團預支的偷渡費。
若我們站在詐騙集團的立場去思考,在中方打擊電詐步步進逼的壓力下,優先移交給中方的,很可能是以那些還不起錢、不想還錢、業績不好的電詐人員;而那些為集團創造收益的主力人員,應該是要轉移到其他地區另起爐灶,才是合理的策略。實際上的狀況也確實是如此,當地的詐騙主力正在以各種管道移往他處。
當然,若集團真的鐵了心要與詐騙切割、要主動交出那些詐騙的主力人員,這些詐騙「菁英」打算要逃跑或反抗,也是情理之中;只是,若集團都已經鐵了心與詐騙切割,那麼用武裝行動打擊電詐,就沒有必要性了。
中國官方在今年11月21日給出的數據,從同年9月份開始,緬北相關單位向中國移交的電詐嫌疑人總數,已達3萬1000人之多,平均一天約380人。當然這與外傳的緬北十幾萬中國籍電詐從業人員還有一段差距,但我們事後復盤,就在1020事件後的一周內,包含明學昌家族在內的果敢領導人都還在開會商討加強打擊電詐力度;開戰的當天,果敢自治也同步發表清除電信詐騙的聲明。
因此,實際上的情況,更像是隨著移交給中方的電詐人員越來越多,或者,如果電詐產業拖延時間以轉移更多的詐騙主力到果敢以外的地區去,「打擊電詐」這個在緬北開戰的正義之旗,將會逐漸失去他的正當性。
前面這個中國臥底警察被殺事件,就是媒體盛傳的1027軍事行動的開端。同樣是媒體盛傳,緬北戰事的延續及擴大,則與另一個事件相關,就是使用毒氣的問題。
追溯源頭,最早指控緬軍使用毒氣的,是來自「三兄弟」之一的德昂民族解放軍在11月19日的指控。根據他們的說法,這個毒氣事件一共發生過兩次,一次是在11月4日,德昂民族解放軍進攻緬北最重要貿易中心臘戌附近的緬軍據點時。另一次則是在11月17日,發生在中緬邊境重鎮木姐附近的南坎,當時德昂民族解放軍(TNLA)與人民防衛軍(PDF)正與緬軍交戰,一小段在戰場上所拍攝的影片顯示,當時煙霧彌漫,士兵邊嘔吐邊奔跑。
對於上述的指控,緬甸軍政府已經在11月23日公開嚴詞否認,並稱這是對方被擊退的矯飾之詞。
根據德昂民族解放軍一位醫官於受訪時的說法,1117事件中一共有8位士兵出現中毒症狀,但實際上他們並不清楚這到底是不是毒氣彈,唯一能肯定的是,患者的症狀與吸入毒氣的反應相同。該醫官受訪當時,八位士兵都已經痊癒,這個事件本身並沒有造成任何人死亡。
就在緬甸軍政府嚴詞否認使用毒氣的同時,果敢同盟軍(MNDAA)方面也有類似的指控。MNDAA指控緬甸軍政府在11月23日的一場衝突中,使用毒氣攻擊他們。相關的指控非常的嚴厲,甚至指控軍政府使用毒氣無差別攻擊反政府武裝及平民。這些指控在反緬甸軍政府的媒體中已經存在多時,相關的分析評論,多從使用毒氣去論斷緬甸軍政府可能已經岌岌可危、反政府武裝聯盟勝利在望。但無論如何,這個1123的毒氣事件,迄今並不見重要的外媒報導,也不見緬甸軍政府有任何官方回應。
1123貨車燒毀事件
同樣是發生在11月23日,地點是中緬邊境貿易重鎮木姐周邊,停放在中緬金三角口岸附近貨運站的貨車突然大規模起火燃燒,現場濃煙蔽空,火勢在6小時後才撲滅。究竟有多少卡車焚毀?媒體說法不一,有說5輛、有說80輛、有說百輛,從現場的拍攝的影片判斷,應不會少於數十輛。緬軍方發言人受訪時表示,現場共有258輛卡車,其中共燒毀約120輛,他並且指控是果敢同盟軍所為。這個指控,隨後遭到果敢同盟軍駁斥。
這些卡車為何起火燃燒?目前仍為懸案,有說砲彈炸的、有說無人機攻擊,也有訪問現場貨主,得到一開始只有少數車輛起火、但延燒過快導致百餘輛貨車付之一炬的說法。
11月28日國內有談話節目的來賓稱,這個貨車燒毀事件,就是「敗逃的既得利益者」、「原本的勢力」返回把東西都炸掉,因為他們不甘心將邊境貿易的龐大利益拱手讓給佔領此地的反政府軍。但這個說法與事實不符。實際貨車燒毀當時,金三角口岸仍在緬甸軍政府的控制之下,尚未易手,消防隊也是由緬甸軍政府所派。
金三角口岸是在事件兩天後的11月25日被果敢同盟軍佔領。11月19日果敢同盟軍攻下棒賽後,繼續向西南、往金三角口岸的方向推進,事件發生的23日當時,果敢同盟軍正要爭奪金三角口岸。因此,貨車燒毀事件,無論是故意攻擊或是誤擊,目前看來交戰雙方均有嫌疑。
2023年11月23日貨車燒毀事件當日情勢
為什麼兩百多輛卡車會滯留在這裡?這是因為,從今年10月6日起,中國開始在金三角口岸發放臨時通行證,讓緬甸貨車的駕駛與副駕駛,可以開車直抵雲南瑞麗的畹町鎮、無需更換為中國籍的駕駛。在降低運輸成本的考量下,業主趨之若鶩,但沒多久就遇上了1027軍事行動。戰事一啟,銜接本地與大城市臘戌、曼德勒的公路先後被反政府軍截斷,金三角口岸隨後又遭到反政府武裝包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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