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貞最後一搏!遞狀自願放棄緩刑 法界:難保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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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市立委第3選區參選人、市議員王家貞(右二)還在緩刑期間,被指恐喪失參選資格。辛啓松攝

台南市立委第3選區參選人、市議員王家貞(右二)還在緩刑期間,被指恐喪失參選資格。辛啓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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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17:07

(記者辛啓松/台南報導)國民黨台南市第3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今年4月底偽造文書案遭宣告緩刑定讞。但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因案遭判刑定讞者,緩刑期間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她可能無法參選。王家貞5日痛批惡法,並委請律師向南檢聲請撤銷緩刑改易科罰金,檢方回應會依法審酌。但法界人士認為,王並未符合《刑法》第75條及第75-1條撤銷緩刑的條件,檢方無法將撤銷緩刑聲請狀移送台南地院裁定。

王家貞5日痛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9款「犯第一款至第六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於緩刑期間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規定,剝奪所有正在緩刑者的參選資格,明顯違憲,已委託律師遞交刑事聲請狀給台南地檢署,要聲請易科罰金。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刑法》第75條及第75-1條明文撤銷緩刑的條件,包括「故意犯他罪」或「過失更犯罪」,但依《刑事訴訟法》第476條規定,撤銷緩刑須由法院裁定,也就是說「是否撤銷緩刑仍須由法官決定,檢察官將於收案後,依法律規定審酌。」

法界人士指出,就算檢察官用急件處理王家貞聲請撤銷緩刑案,但王的狀況並不符合撤銷緩刑的條件,更別說檢方會把王的刑事聲請狀移送給台南地院。距離12月15日中選會公布立委候選人資格不到10天,只怕這封撤銷緩刑聲請狀,無法保住王家貞的立委參選資格。

台南地院刑事簡易判決書指出,市議員王家貞與服務處主任景鴻芬為避免助理申秀雲、景上嘉因積欠信用卡債務遭扣薪,以高報黃姓助理等人薪資,再扣除他們的實際薪資後,把差額部分用來支付申秀雲、景上嘉薪資,損害台南市議會對於公費助理補助費用管理正確性。

台南地院審理後,法官考量王家貞與景鴻芬均坦承犯行,且實際上也有聘用申、景兩人擔任助理,加上2人犯罪動機、手段與所生危害不大,今年3月依偽造文書罪將2人各判刑7月,均得易科罰金,且均宣告緩刑2年。

據了解,王家貞服務處主任景鴻芬是她的小姑,助理景上嘉則是她的姪子,助理申秀雲則在王家貞身旁工作快15年,曾在王的鼓勵下參選里長。王家貞強調,她從政20幾年來,一向清廉自持,沒有貪污、沒有人頭、沒有詐領,景上嘉、申秀雲是服務團隊重要的人,為讓2名卡奴朋友能簡單溫飽養家活口,採取發給薪資的便宜作法,該案是助理彼此不和,離職後挾怨報復。

綠營人士透露,11月底傳出王家貞可能無法參選的傳聞,但外界無法得知台南地檢署裁定的執行狀況。直到12月1日《菱傳媒》報導台南地檢署證實王家貞目前是緩刑身分,依《選罷法》26條第9款規定不符合參選資格,眾人才確定王家貞面臨無法參選的窘境。

據了解,對手、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得知消息後,下令相關競選幹部及服務處工作人員不得對外發言或評論,以免被藍營解讀是「落井下石」。綠營人士也擔心,若此時發言抨擊王家貞,恐讓外界認為民進黨「贏筊又要贏話」(台語,意指賭博贏了,講話還要盛氣凌人),對黨的形象不好。

民進黨市議員李宗翰、蔡筱薇、林依婷與周嘉韋5日舉行記者會,批國民黨是把立委選舉當作兒戲。辛啓松攝
民進黨市議員李宗翰、蔡筱薇、林依婷與周嘉韋5日舉行記者會,批國民黨是把立委選舉當作兒戲。辛啓松攝

不過民進黨市議員李宗翰、蔡筱薇、林依婷與周嘉韋5日仍聯合開記者會,質疑國民黨沒人發現王的參選資格問題,根本是把立委選舉當作兒戲,甚至要王家貞退還這段期間收取的政治獻金。

藍營人士則透露,立委選舉登記過後,就耳聞王家貞的參選資格有問題,但王對外強調她會處理,基於黨內和諧,他們也不方便多問。如今距離中選會公布參選資格不到10天,只怕王家貞的參選資格恐怕無解,國民黨只能拱手讓出第3選區的立委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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