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國民黨正副總統侯友宜、趙少康昨召開回顧「台灣首次思覺失調患者挾持公車事件」記者會,侯友宜在臉書公開當年新聞片段時,曝光患者的長相和姓名,遭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直指違反《精神衛生法》,要求侯及其團隊除了偷偷將影片下架之外,應該公開向社會及當年患者、家人與全台灣社會思覺失調患者道歉。對此,侯辦發言人李利貞今(5日)回應,對於引用當年的新聞影片,不夠周全的部分都已調整,若有不慎違反規定的地方會虛心檢討,一切依法辦理。
對於侯友宜臉書曝光患者的長相和姓名,卓冠廷及律師許渝澤上午召開記者會強力批評,這場記者會是為了替侯友宜和趙少康歌功頌德,「再冷也不能拿別人的血來暖自己」,侯趙兩人相關發言涉及對精神病患者的歧視,後續侯友宜臉書公布的影片還曝光了患者的長相與姓名,明顯觸法並引發重大爭議。
許渝澤律師表示,《精神衛生法》1990年就頒布,其中最重要的精神就是,病人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之後為了避免媒體廣泛報導,導致患者隱私被揭露加深歧視,2007年7月第二次修訂,特別在第23條規定「傳播媒體之報導,不得使用與精神疾病有關之歧視性稱呼或描述。」
另根據《精神衛生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任何對精神障礙者歧視以及不公對待的行為,都是嚴格禁止的。侯友宜和趙少康的行爲絕對違反了《精神衛生法》第37條不得歧視及第39條不得公開姓名的規定,依照同法第82條第2款規定,主管機關也得對其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卓冠廷強力要求,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應要保持行政中立,有義務對侯友宜進行裁罰,也就是侯友宜違反《精神衛生法》第2條,必須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裁罰。請問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敢不敢罰?還是侯友宜是你的市長,你就不敢罰?不要遇到侯友宜就無法保持行政中立。
根據侯友宜臉書貼文編輯紀錄顯示,昨天晚間9時5分已移除影音內容,換成上午記者會照片。
對此,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經檢視該篇臉書文字,並無針對個案使用歧視性用詞或描述,所引用影片為媒體早年已報導過的新聞資訊,且該貼文主要在呼籲民眾注意心理健康,和強調求助專業資源的重要性,應無違反精神衛生法之規定。
發稿時間: 14:18
更新時間: 14:58 (增加新北市衛生局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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