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遭爆「回復」國籍恐不符參選資格? 賴競辦駁:蕭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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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右)遭爆屬回復國籍,參選資格惹議。翻攝蕭美琴 Bi-khim Hsiao 臉書

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右)遭爆屬回復國籍,參選資格惹議。翻攝蕭美琴 Bi-khim Hsiao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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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3 15:15

(菱傳媒/綜合報導)繼民眾黨副總統參選吳欣盈國籍問題惹議後,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昔日國籍問題也引發質疑。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立委參選人游淑慧今(3日)表示,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若曾喪失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都不符參選資格,蕭美琴2000年時沒台灣身分證,直到2002年才申請,遭質疑曾放棄國籍又再回復,不具參選資格。對此,賴清德競選總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蕭美琴自始至終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也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亦無回復國籍的問題,參選資格皆合乎相關規定,期盼社會各界以正確資訊為事實基礎,不實的討論應適可而止。

游淑慧今在臉書貼出2000年11月《聯合報》一則報導,當時蕭美琴表示,「因為我在日本出生,媽媽是美國人,從小只有美國籍,如果放棄,就變成無國籍。為了申請中華民國國籍及護照,我幾乎跑斷腿……2002年二月一日就任立委前,我已先去申辦放棄美國籍,等拿到立委就任證書,我馬上宣誓成為中華民國國民,「總算回到家了!」

游淑慧表示,蕭美琴2000年時曾自曝,「經過多次詢問各國代表處,放棄美國籍,只有華僑護照,就無法取得包括日本、泰國、美國、及許多歐洲申根國家的簽證。」「美國在台協會官員也明白告知,放棄美國籍,又沒有台灣身份證字號以及永久居留權的護照,只是一份旅行證件。」

當時蕭美琴還說,美國法律會把她當作「無國籍人」,這樣的身分,可能連在台灣居留都會有問題,因此讓她無法放棄美國籍。游淑慧質疑,蕭美琴這段話是否代表,「在當時她只有美國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游淑慧認為,候選人不只要證明登記當下沒有雙重國籍,還要證明她從沒有失去中華民國國籍,「曾經喪失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都是不行的。」游強調,蕭美琴雖已經放棄美國國籍,但她的中華民國國籍,有無中斷並回復過?蕭美琴曾經喪失過中華民國國籍嗎?蕭美琴目前的國籍是回復而來的嗎?「事涉總統大選資格問題,事涉我們國家的領導人是否曾經失去中華民國國籍,也應該嚴肅查驗。」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林楚茵3日在臉書駁斥,此為帶風向的「選舉操作」,可惡又可恥,不只凸顯國民黨無知,更是對海外僑胞的歧視。林楚茵指出,第一,依照《國籍法》第2條規定,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自然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父親具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依法擁有中華民國籍;第二,身分證是依據戶籍法取得不是國籍法,國民黨說沒有身分證等同沒有國籍,這是沒有常識又不懂法律,更是選舉操作的惡意造謠,難道國民黨不抹黑就不會選?

林楚茵強調,蕭美琴從未放棄中華民國籍,沒有回復國籍的問題,這也是海外僑胞常遇到的狀況,因為長年旅居國外,沒有定居台灣所以沒有戶籍,也就無法取得身分證,但始終是「中華民國國民」,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她也提及,日前曾協助韓國華僑與內政部、外交部、僑委會召開協調會,就是討論海外僑胞取得身分證的事宜,這群僑胞都是擁有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沒有國籍問題。

她批評,最可笑的是,國民黨邏輯死亡,要求一個沒放棄過國籍的人拿出證據?沒有放棄過,是要拿什麼證明?國民黨選舉只會造謠抹黑,惡意用片段資訊捕風捉影、烏龍爆料,欺騙台灣選民又歧視海外僑胞,這種低劣手段只會讓選民更唾棄,國民黨出來道歉。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也批評,「明知是錯得離譜的消息還要惡意操作,不是笨就是壞」,藍營現在無所不用其極,炒作假消息、假新聞成了唯一策略,炒作蕭美琴國籍問題非常可笑,可以事先做功課,所有歷史文獻、記載都是公開可查閱,過去她就放棄美國籍回台灣從事政治工作,她對台灣的奉獻用任何方式都打擊不了,已是「金剛不壞之身」。

社民黨北市議員苗博雅指出,中華民國國籍是屬人主義,蕭美琴的父親蕭清芬有中華民國籍,依照國籍法,出生時就自動取得中華民國籍,蕭雖因僑居沒有戶籍,但不影響國籍的存在。既然出生時就有中華民國籍,又從未辦理放棄國籍,就沒有所謂回復或歸化的問題。

苗博雅說,現在提出質疑的人都以身分證做質疑,但「國籍」和「戶籍」是不同的概念,不能混為一談。過去COVID-19疫情期間,許多國人因為久未歸國而被除籍,也只是喪失戶籍,不是喪失國籍,法律規定很清楚,若搞不清楚「國籍」和「戶籍」分別,不太適合當立法委員。

對此,中選會回應表示,三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申請登記時均繳交授權查證外國國籍同意書,中選會已於11月27日依法循例函請外交部協助查證,將進行相關資格審查作業,包含法規規定的回復中華民國國籍部分,將於12月5日前召開委員會議審定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15日公告候選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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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13:50

更新時間:  15:15 (增加賴競辦及林楚茵發言及中選會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