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自隆/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兼任教授
中選會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對選舉民調之發布做出規範,自9月12日選舉公告發布日到投票前十日,民調都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而值得注意的是,以街頭訪問或網路平台調查等方式,將民眾意見予以彙計公開的行為,也被認定是選罷法所稱的民意調查,因此發布或報導網路或街頭民調,應依選罷法規定載明應載事項。
中選會的規定是對的,台灣選舉一向激情,政客要的是錢與權,選民爭的是意識形態,因此競選活動就熱鬧滾滾,形成集體歇斯底里,所以選舉民調常會「走鐘」,民調功能原是幫政黨、候選人或選民,發現「事實」,但卻常常變成造勢工具,用來拉抬自己、打擊對手,因此適當的規範當然有其必要。
要求民調公布應公布調查單位、主持人是讓選民判斷是否有機構效應而形成來源偏差source bias,揭露經費來源是呈現贊助者立場sponsorship,出錢的最大,數據是否有偏袒,選民心中才會有判斷。
至於辦理時間的揭露,常受到忽略,辦理時間會影響調查效度,也就是選民的表態會受特殊事件history影響,所謂特殊事件指外在的突發事件,如候選人剛被提名時,民調數據會較高,形成所謂「慶祝行情」,而這種「慶祝行情」並不代表該候選人常態的支持度;又如9月民進黨的「蛋蛋危機」和10月的高雄趙姓立委中國女友事件,就可能會反映在賴清德當時民調數字上。
至於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都是研究方法的基本要求,對市話與手機調查都沒有問題,但網路或街頭民調可能拿不出來。
網路調查是近年很流行的「民調」方式,其流行的原因是好做,只要將問卷上掛即可,不需支付訪員費用,可以省錢,因此成了「顯學」。
網路民調的樣本來源有幾種,一是針對特定網路群體,如某社群網站或如消費行為、求職者、粉專的資料庫,全體成員均發送問卷;另一種方式則不針對特定群體,將問卷掛在某網頁上,任何人都可自由填答;第一種方式是「普查」,但通常有回收率太低的問題,而且母體有特殊屬性,根本與選舉無關;第二種方式則完全沒有母體的概念,亂槍打鳥。這二類網路民調最大的限制與缺點是,調查結果僅代表填答者的共同意見,而不能推論到全體母體(選民)。
至於街頭訪問的所謂民調,無論問幾個人都沒有任何意義,沒有母體、沒有隨機抽樣的訪問,只是網紅的一場遊戲,不具備任何解釋的能力。
樣本數通常以1,067為基準,民意調查之所以可以1,068位受訪者的態度來推論1900萬台灣20歲以上的選民,主要是「隨機抽樣」- 母體中的每一個體均有被抽中的機會;但網路調查並既沒有抽樣,也沒有隨機,有的更是主動回答而非被動被抽到,換言之網路民調的回答問卷者是「主動」、高涉入感者,這和一般民調的「被動」受訪者所呈現的意見,其意義截然不同。
而《菱傳媒》的民調是自建具可代表選民的Pool,再從中抽樣,這是具有意義的網路民調;從2022年的縣市首長的選前民調與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比較,已證明是最接近真實的狀況的,表示其Pool與台灣選民結構接近。
所謂誤差值,指的是抽樣誤差margin of error,大部分民調報告在開頭或結束,都會帶上一句話,本調查「信心水準95%,抽樣誤差±3%」,其意義就是針對同一母體,在同一時間,做100次相同的抽樣調查,其中會有95次調查的結果落在該次調查數據的±3%的範圍內,但也有5%的機率,數據會落在95%推估區間之外。
要做這樣的推論敘述,有兩個條件:
‧樣本係由母體隨機抽出,而母體可代表全體選民;
‧樣本數1,067,樣本數越多,抽樣誤差值越小;樣本數越少,抽樣誤差值越多。
但網路調查並沒有母體概念,也沒有被動與隨機抽樣前提,所以不具備推論意義,只是填答者的共同意見而已。
舉個有趣的例子就會瞭解,台灣民意基金會10月23日民調數據:
‧賴清德支持度29.7%
‧柯文哲支持度25.6%
‧侯友宜支持度21.1%
其餘為尚未決定,或沒意見、不知道、拒答。
這個數據代表的意義是,若在同一時間,做100次相同的抽樣調查,其中會有95次調查的結果落在這些區間–
‧賴清德 32.7-26.7%
‧柯文哲 28.6-22.6%
‧侯友宜 24.1-18.1%
從這個誤差值數據,可以瞭解柯文哲有機會贏過賴清德,即當柯為28.6而賴掉到28.5至26.7之間時;而同樣的侯友宜也有機會贏柯文哲,即侯為24.1而柯為24.0至22.6之間時,但侯友宜要贏賴清德的機率相對比較小,只有推估區間外的5%機率;這也顯示,即使選前民調贏,也不是包贏穩贏的。
除了自建具可代表選民的Pool外,網路或街頭民調因缺乏隨機抽樣的機制,因此不管樣本有幾個,都沒有這樣推論的能力。
此外,中選會的規範忘了要求調查單位公布問卷,而最容易惡意操作產生誤導的就是問卷設計,包含問卷內容或順序,只要動些手腳就會形成「啦啦隊民調」,幫特定候選人或政黨加油或吹哨子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