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批中天電視「匪台」挨告 北檢認「非毫無憑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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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批中天電視「匪台」挨告,北檢以「非毫無憑據」不起訴。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曹興誠批中天電視「匪台」挨告,北檢以「非毫無憑據」不起訴。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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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 15:27

(菱傳媒/綜合報導)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去年9月召開記者會及參加廣播節目時批評中天「顛倒黑白」、「匪台」,遭中天電視提告誹謗罪等罪。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曹興誠對中天新聞爭議做價值判斷,提出主觀與事實有關聯的意見或評論,尚非毫無憑據單純謾罵,今(12日)予不起訴處分。

曹興誠去年9月間在記者會上拒絕中天新聞記者林宸佑提問,並當眾批中天是「匪台」、集顛倒黑白罪惡之大成等語,隨後也在廣播節目上指「我可以證明你們就是匪台啊」。中天電視與林姓記者認為曹興誠貶損他們的人格及社會評價,向北檢提告涉嫌公然侮辱及誹謗罪嫌。

檢方指出,曹興誠兩次發表的言論,都是圍繞兩岸情勢而發表的個人看法及政治理念。曹興誠以「匪」、「匪台」、「共匪的嘍囉」或類似用詞稱呼中天電視公司,是表達自己認為中天電視公司採取親中立場的意見。

檢方說,中天新聞台多次因製播新聞涉及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裁處;於地方選舉時播送選舉相關內容,也遭質疑取材、播報明顯偏頗;曹興誠對中天新聞台的爭議,做價值判斷而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關連的意見或評論,尚非毫無憑據之單純抽象謾罵。

檢方認為,中天電視公司身為大眾媒體,具有在當代民主社會扮演第四權的功能,其所利用的傳播方式,散布力強大,本具有相當的影響力,是其政治立場、報導選材、新聞倫理等事項,攸關社會大眾的公共利益,自屬可受公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