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被控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台北地方法院今(11日)下午2點30分首次傳喚高虹安到庭受審,高在律師陪同下,神色凝重,抱著一大箱子進入法庭,對於媒體追問是否認罪,高不發一語。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高在2020年至2022年立委期間,將助理月薪以少報多,多報的差額須繳回。對於助理的加班費,除高虹安每月同意給的「獎金」可實際領取外,其他申報的差額,都要配合繳回給高。
高將46萬30元公款,拿去買自己的雙眼皮貼、衛生棉、頭痛藥及私人餐費等,或個人禮品、花籃、紅包、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可說遍及食衣住行。檢方偵結認為,高構成貪污罪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可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6000萬元以下罰金。
台北地方法院9月25日、10月2日已分別開過2次庭,傳喚認罪的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行政主任黃惠玟、法務主任陳昱凱,以及不認罪的公關主任「公衛文」王郁文。11日輪到高虹安得親自出庭,認罪與否?對於檢方起訴如何教唆詐領助理加班費等內容,高虹安得一一陳述。
先前開庭,黃惠玟、陳昱愷及陳奐宇皆認罪,黃惠玟並指「一切都高虹安決定」,緊咬高虹安。王郁文則堅持不認罪,強調對於是否浮報加班費等事情皆不清楚,且她並沒有浮報,黃惠玟通知要繳的「零用金」,實際仍由她自己保管,該拿出來多少及如何使用,高虹安無法干涉、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