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威全/東吳大學全球華商研究中心諮委
郭台銘的副手賴佩霞能否如期放棄美國籍、完成手續,實務上難度極大,屆時可能如同菱傳媒專欄作者余可及所說,賴佩霞在11月24日中選會受理總統、副總統候選登記期限前,仍保有美國國籍,將成為郭台銘退場的最好理由,「賴佩霞當副手,一如《人選之人》,也是戲劇效果而已。」
根據〈海外美國人組織〉(Americans Overseas),放棄美國籍與公民身分實務上流程漫長,申請者必須親力親為,不得透過代辦、律師辦理,必須親身在美國駐外使館或單位、在美國外交人員或領務人員面前辦理,不能透過郵件、電子郵件或網上辦理,需時3到6個月,整個程序的費用2,350美元。
依照中選會規定,2024年總統大選受理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登記的日期是11月20日至24日,距今只有70日,對比〈海外美國人組織〉的說法,賴佩霞屆時沒有資格成為副總統候選人,連署書再多也沒用,郭台銘只好退場。
〈海外美國人組織〉對放棄國國籍程序的介紹,與美國國務院官網揭示的規定頗一致,根據美國移民與國籍法349(a)(5),一定得親力親為在美國境外駐外官員前簽署放棄宣示,否則無效。簽署前必須接受面談並填寫長達5頁的問卷,然後申請案會被送到位於華府的國務院審核、裁決,美國國務院強調,這個規定也經過美國各法院判決確認,除此之外,沒有第二種作法。
放棄美國國籍麻煩之處還在稅務問題,放棄國籍不代表可以規避繳稅義務,而且必須申報並完稅,俗稱「離境稅」(Exit Tax), 稅賦涵蓋美國境內與境外的資產。美國公民決定放棄美國籍,美國政府將在申請者放棄國籍時徵收離境稅,稅基包括所有資產,例如居所房屋、固定收益,還有延遲報酬(例如按月、按年領取的保險收益、退休金等),這些將須申報,達一定資產以上將被徵稅,這項徵稅還會考量放棄國籍者過去5年中有無履行美國納稅義務。
放棄國籍者必須填寫共5頁的8854表,提交給國稅局,並通知身份將變更,然後向財政部提交一份副本。在提交8854表之前,申請放棄國籍者仍被視為具有納稅義務的公民。意即,放棄美國國籍要與國務院、財政部打交道,因此程序冗長、曠日廢時。
做為英美法國家,美國法庭有制衡行政體系的權力,得以審查行政單位作為,做出最後決定,也就是說賴佩霞若放棄國籍之路走得不順,可以打官司,但如此一來更耗時。
若賴佩霞是常人,要在登記為副總統候選人前完成放棄美國籍的程序,可能性接近零,郭台銘邀賴佩霞搭檔,是美麗的錯誤?或是刻意安排的伏筆,如同余可及所說的,屆時成為郭台銘退場時順理成章的藉口?有待觀察。或許以郭賴配的財力、人脈可以尋得高明的移民法律師團加快程序,但連署活動在即,此時此刻郭台銘陣營有責任向推動連署、參與連署者交心,表明郭賴配是玩真的,那賴佩霞有責任展現她積極放棄美國籍的作為,定期報告進度,例如何日打了電話預約赴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的時間、何日何時將接受面談、出示宣示放棄的簽名表格、報告稅賦處理進度、稅賦表格提交日期等。
如果做不到,連署是玩假的,騙支持者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