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位於新北汐止的老家被指部分占用國有地,黃國昌今(13日)表示,因為老家屋齡已久再加上建築工法,無法只拆除被認定是違建的部分,因此他將依法申請拆除執照,將老家整棟拆除。
黃國昌在臉書表示,7月14日他經由國產署透過媒體的放話第一次知道,原來父母三十多年蓋的老家竟然有越界到國有地的狀況,既然目前所有權已經登記在他的名下,那就負起責任,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黃國昌說,他在7月17日收到國產署的通知後,當天就繳納使用補償金12744元,也依國產署公文的指示正式申請租用,但8月下旬國產署又突然通知他不能承租,要求騰空返還。
黃國昌說,他同時積極聯絡相關單位儘速前來指界,並在8月21日由公務員正式完成指界,8月23日他找了工班開始進場拆除,8月31日拆除完成後,上周五下午經國產署、汐止地政事務所、新北市地政局三個單位聯合派員會勘後,確認越界的地上物已騰空返還。
黃國昌說,越界的部分完成拆除後,接下來就必須處理老家後面所存在的部分既存違建,他說除了新北市政府官員在回覆媒體時所述老家後面有一部分屬於「2009年6月25日以前的既存違建,屬於類型D,目前拍照列管」之外,他並沒有收到新北市政府任何行政處分。
黃國昌說,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D 類別且未經排定拆除期程或未列專案者,由本府拆除大隊拍照建檔列管,不另行寄發行政處分」。新北市政府只拍照列管,沒有寄發行政處分的措施,確實是依法行政。
黃國昌說,儘管如此,既然老家後面有部分存在既存違建的情形,雖然新北市政府沒有要求拆除,他就是要處理,不會就此放著,他不希望這個問題又延續到下一代,造成孩子們日後可能的困擾。
黃國昌說,不過由於老家屋齡真的很久了,加上當初的建築工法,可能沒有辦法只拆除後面被認定是既存違建的部分,否則將影響房屋的結構安全,因此他和家人討論後,決定在儘速設法將家人安頓好之後,依法申請拆除執照,將老家全棟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