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交保夢碎 法官第四度裁定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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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3:05

(記者辛啓松/台南報導)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被控收賄、接受性招待,一審遭判刑8年。台南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為防止陳逃亡,以確保此案後續審判程序進行及將來刑罰執行,今(12日)第四度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直到11月20日為止。

法官認為陳凱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犯詐欺得利、財產來源不明、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欺取財、洗錢等罪。8月16日一審判刑8年,陳所犯上開罪名包含法定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如日後判決經確定,勢必將面臨徒刑執行。

法官考量陳凱凌長年累積於政商、國內外人脈與資力,可認其有籌措相當現金經濟能力及人脈,再參以此案經新聞媒體廣泛報導備受矚目,陳在面對上開重刑,依一般合理判斷,迴避司法審判或未來確定後刑罰執行,逃亡的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羈押原因仍然存在。

為防止陳逃亡,以確此案後續上訴程序進行及將來刑罰執行,並衡酌社會秩序維護與被告人身自由之保障,認為對陳採此拘束人身自由措施,仍屬相當而必要手段,裁定自9月20日起,延長羈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