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單蔓婷/台北報導)由14個民間團體組成的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社住盟),今(24)發表「2024總統大選社會住宅白皮書」喊話:社會住宅是超越黨派、立場,且需要長期投資的重大公共政策,勿讓社宅議題淪為選舉口號與互噴口水標的。
住盟將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藍、綠、白總統參選人拜訪行程,並於10月2日聯合國世界人居日(World Habitat Day)公佈總統參選人的具體答復,供選民參考。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說,社會住宅是目前台灣住宅政策的重中之重,參考國際經驗,「我們如何確保社宅政策在下個8年、16年能持續推動?」是關鍵。社住盟盤點台灣社宅發展概況、困境與挑戰,提出六項關鍵課題,包含社宅興建速度跟不上民眾需求、未落實可負擔租金原則、營運恐出現「一市兩制」、居住福利投入不足、社宅抽籤制不合理、包租代管機制扭曲。住盟呼籲總統候選人直面關鍵課題,提出具體回應。
社宅數量不足 民團盼引入民間活力共同興辦
目前興建社宅進度落後民眾需求,社住盟研究員廖庭輝主張,應建立多元興辦模式,除了政府興辦,也要引入民間活力。具體來說,除了公有土地興辦社宅,因少子化空出的校園校舍、閒置土地,未來都可以轉換成社會住宅。
廖庭輝也強調,政府應積極從都市開發的土地中回饋社會住宅,因此現行的區段徵收必須做出改革,如要求建商提供一定比例的社會住宅,作為開發核可的條件。此外,雖然《住宅法》已有民間興辦社宅相關條款,但政策環境對民間並不友善,除在公有銀行融資以外,也建議政府以政策補貼或福利鼓勵民間或NGO共同興辦。
以實際收入作計價原則 落實租金可負擔
芒草心慈善協會秘書長李盈姿提醒,目前社宅並不以實際收入作為計價原則,難以回應租金可負擔的精神。芒草心呼籲內政部,應依照《住宅法》25條盡速修訂租金基準,租金應以「不超過住戶實際所得30%」為原則。
李盈姿進一步表示,為落實可負擔租金,政府也應增加財源,以「取之於地產,用之於社宅」精神持續建構財務機制。地方政府可將建商提撥回饋金的一定比例作為社宅基金,例如台北110年至今,有50%回饋代金是撥給社宅使用。而中央政府也應將囤房稅、房地合一稅的部分稅收,投入社宅興辦。
「包租代管」政策目標混雜成本高 應通盤檢討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主張,應通盤檢討「包租代管」制度,因該政策混雜了「弱勢輔助」與「發展租屋產業」兩項目標。呂秉怡說,若基於「可負擔」,住宅政策應該以興辦社宅為主,以升級版的租屋補貼作為輔助,「包租代管」更適合當做階段性計劃。
呂秉怡補充,一件「包租代管」的成本約是一件「租金補貼」的2.5倍,成本昂貴,因此建議包租代管應有一定比例供給第一、二類弱勢對象(社會經濟弱勢戶)。業者也應與社福單位積極合作,鼓勵業務員參加基礎社會福利訓練,培力相關知能。
盼社宅政策增加軟體服務 與弱勢服務接軌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也表示,以「包租代管」為例,目前各縣市的社工業務並不明確,社工工作往往淪為媒合住戶與開拓屋源,而非直接服務住民。社福總盟主張,社政部門應該強化投入,開發出「以居住議題為核心的社工處遇模式」。
孫一信舉例,如台北興隆社宅中開辦的自立輔導計劃、林口社宅開辦的兒童課後托育與長者弱勢關懷,這類「社福中心在社宅服務弱勢」的模式相當稀缺。「上次修法將社會住宅的弱勢住戶從30%提升到40%,但其實一般戶中也會有弱勢處境的民眾,如家暴、健康等問題皆需處理。」希望社宅政策能增加更多軟體服務、以服務弱勢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