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遭起訴「情輕法重」?林志潔:半點都搭不上邊 勿「竹篙湊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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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白色背心者)。翻攝林志潔臉書

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白色背心者)。翻攝林志潔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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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11:49

(菱傳媒/綜合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遭北檢起訴。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今(16日)表示,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認為貪污零容忍,《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情輕法重的問題,要透過修法來解決才是根本,不過這個「情輕法重」和目前高虹安案的事實半點都搭不上邊,不該「竹篙湊菜刀」,誤導大家對於貪污定義的認識。

高虹安遭北檢起訴後,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力挺高虹安捍衛清白,柯文哲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在臉書表示,最高檢察署去年2月才統一法律見解,縱使是公務員詐領加班費或相關補助費都以普通詐欺罪論處,北檢竟然以《貪污治罪條例》的法條起訴高虹安,顯非就法論法,而有刻意誤導視聽之嫌。

林志潔在臉書表示,近日因詐領助理費案件遭到起訴,各界對於《貪污治罪條例》中何謂「利用職務或職務上機會詐取財務罪」開始討論,這是好事,可惜有的講法誤導視聽,解釋法律錯誤,她身為三屆、也是現任的行政院中央廉政委員,剛參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的國際審查,她想說明本罪的要件。

林志潔說,所謂利用職務詐取財物,是指公務員基於公務身份或公務內容,利用詐欺的方式,取得原來不屬於自己的金錢或財產,例如明明沒搭高鐵,卻用家人搭高鐵的車票報帳,或明明沒加班卻填寫加班兩小時費用,得到不應該得到的加班費。

林志潔說,《貪污治罪條例》刑度很重,公務員這些做法雖然已經符合利用職務詐欺取財的要件,屬於犯罪無疑,但因為這些幾百元的小錢,和《貪污治罪條例》動輒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相比,會有「情節輕微、處罰嚴重」,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問題,所以最高檢察署之前曾研議,若是這種幾百元的小額補助,可以改用一般刑法詐欺罪來起訴,刑度會比較輕,即使是高鐵票打算用一般刑法,這也是研議而已,還沒有修《貪污治罪條例》。

林志潔說,目前新聞討論的案件,行為人之前是立法委員,詐取的不是自己的小額加班費或自己的高鐵票錢,而是把國家發給助理們的薪水、補貼和獎金,要求助理們填寫不實的文書申請書,將錢拿到手,以供自己使用。國家編列給立委助理的費用有一定的用途,這些是助理們的薪資、獎金,並不是立委的零用錢。

林志潔說,助理們若願意集資贈與立委零用錢,這是個人自由,民法上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送錢送東西給任何人,只要沒有被脅迫或被騙,贈與都是有效的,但問題是助理們並不認為這是贈與,已經在偵查中自白表示是「受委員指揮、為不實的詐領公款以供委員使用」,因此,這個和最高檢所說的公務員小額補助款可以不用《貪污治罪條例》來處理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林志潔說,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認為貪污零容忍,《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情輕法重的問題,要透過修法來解決才是根本,不過這個情輕法重和高虹安的案例事實,半點都搭不上邊,不要「竹篙湊菜刀」誤導大家對於貪污定義的認識。

林志潔說,民意代表和公務員的薪資俸祿來自全民,和商業活動有所差異,公家機關的預算和使用目的都有清楚規範,每一分錢,務必記得其來處與用途的合法性,不要做出錯誤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