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乙徹/台中報導)台中市交通義警豐原中隊去年爆發幹部暗中苛扣隊員2小時協勤鐘點費醜聞,檢調發動調查後幹部離隊,豈料今年該中隊又爆出幹部偷以「導勤」名義,浮報值勤人數向廠商請款,隊員A不滿幹部中飽私囊向《菱傳媒》投訴,直指光是該中隊就有十餘位義交受害,每人每年損失血汗錢近5萬元,幾乎已是專職義交一個月的收入。
國內交通義警協助道路交通指揮、民間施工疏導時,均可依規定向警局或施工申請單位請領協勤費,若是警局交通大隊編排的「交通崗」與「重大路口疏導勤務」,會以警局預算支付義警每小時200元,但若是民間單位施工時需管制交通,義警協勤的鐘點費略高,白天每小時250元計算,晚間7點到12點每小時300元,深夜時段0時到7時則是350元。
台中市交通義警豐原中隊去年爆發幹部與會計聯手坑走義警辛苦站哨錢的醜聞,A錢的張姓幹部從2020年底開始,要求隊員協勤出入簽報表時,只需填寫到勤與退勤時間,執勤時數由幹部填寫。
2021年11月間,豐原地區一處長期工程的交管崗需要義交協勤,但義交幹部聲稱午休時間不計鐘點費,多數隊員午休時都會在陰涼處吃飯休息,某天工程人員打算挖掘一個較深的坑洞,動工前先清點交管人數並要求輪流吃飯的義交們,至少派一人上崗指揮交通,還大聲斥喝:「你們都有領錢,中午時間跑到沒半個,若民眾跌落發生意外,責任算誰的。」隊員這才驚覺午休也有鐘點費,但這筆錢可能被坑走,開始追查申訴。
《菱傳媒》掌握當時的簽到表與註解,發現幹部屢提醒隊員時數填寫方式,強調「中午休息容易算錯」、「我們這裡會統計」,另一份簽到表值勤的時數欄空白未填寫,還離譜地註記「若中午無休,請施工單位簽退往後延一小時」,形同偽造簽退時間;隊員指控,中午休息時間廠商都有給鐘點費,若再加上簽退往後延1小時,隊員每次服勤至少都被偷走2小時。
隊員A為此要求中隊返還侵吞的款項,也要求警方協助,但相關單位未予回應,隊員A憤而向《菱傳媒》投訴並加碼爆料,他指出,現在中隊改用「導勤」名義,每次出勤都向廠商多申請一個人員的協勤費,從預排的班表與實際請款的簽到表,就可看出每次簽名都多出一個中隊幹部,但幹部實際並未服勤。
隊員A氣憤表示,近半數隊員是專職義警,只靠這筆錢過日子,每天9小時、一周5天站好站滿,一個月可以領到4萬5千元,但沒有勞健保,甚至連意外保險都沒有,比派遣工還不如,選擇當專職義交都是不得已的選擇,以他本身為例,他核對自己的筆記發現,近一年來他至少被侵吞約200小時的協勤鐘點費,換算現金約5萬元,他估算大概有十幾個義交受害,合計被侵吞的金額不算少,他因此堅持要求中隊幹部還錢。
對於義警A的指控,警方指出,過去確實有義警中隊人員以各種名義苛扣隊員協勤費,已經移送法辦,對於以導勤名義向廠商申請協勤費爭議,警方也曾開會討論,最後釐清中隊幹部的職責是帶班、導勤與指派任務,民間任務經交通大隊派遣後,幹部除帶班之外,不能與隊員競爭勤務,除非人手不足才可協調中隊幹部服勤。
針對義交中隊幹部冒領協勤費,豐原警分局指出,案件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幹部將冒領金額繳回公庫後,檢察官5月初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至於導勤請領協勤費用,是依據《台中市交通義勇警察協勤派遣與管理辦法》規定,「必要時指派義交小隊長以上幹部擔任導(帶)勤」時,可請領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