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爆司法醜聞風暴又造假社會勞動 富商翁茂鍾二審輕判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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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11:45

富商翁茂鍾因偽造文書案二審獲輕判1年10月。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菱傳媒/綜合報導)引爆司法風暴的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日前再被抓包多年前因炒股案被判刑1年得易服社會勞動後,竟串通警方造假簽到,翁因此再遭起訴。台南高分院30日做出二審宣判,酌減改判翁1年10月徒刑,同案被告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前副所長楊博賢改判1年6月,緩刑4年,支付國庫40萬元。

本身捲入多起訴訟官司的富商翁茂鍾長年與司法人員交好,動輒以飲宴、送禮與介紹買股票等方式拉攏法界人士,並將雙方見面、交際細節記載在個人筆記本內,後來檢方搜索查扣高達27本猶如百官行述的筆記本,才揭發這起世紀司法醜聞,數十名法界高層因此中箭落馬,慘遭懲戒。

檢方重啟調查翁茂鍾相關案件時,意外發現2012年間他因炒作佳和股票遭判刑1年定讞,由台南地檢署代為執行准予易服社會勞動,但翁卻串通台南分局麻豆分駐所時任副所長楊博賢造假簽到時間,未實際從事勞動。檢方因此傳喚翁及麻豆所相關退休與現任警官到案,並將翁茂鍾聲押禁見獲准,隨後再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翁茂鍾坦承犯罪,強調會用餘生多做公益向社為大眾道歉,翁遭羈押禁見4個多月後,去年8月獲准50萬元交保,一審另依偽造文書罪判翁2年2月、楊博賢1年10月,緩刑4年。

全案上訴後台南高分院30日作出二審宣判,撤銷原判決將翁茂鍾改判1年10月。楊博賢1年6月,緩刑4年,但判決確定後60日內,須繳交國庫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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