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議員嚴惠美涉賄選 一審被判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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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議員嚴惠美。翻攝嚴惠美臉書

台東縣議員嚴惠美。翻攝嚴惠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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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8 10:03

(菱傳媒/綜合報導)無黨籍的台東縣議員嚴惠美與胞姊嚴亞美於去年九合一大選中,被控以1票1千至2千元賄選,涉嫌違反選罷法,台東地檢署仍在偵查中;不過她的對手、競選落敗的高美珠提「當選無效之訴」,台東地方法院傳喚多位證人,認定嚴氏姊妹賄選,判決當選無效。嚴美惠表示,一定會上訴到底,證明自己的清白。

高美珠主張,嚴惠美是縣議員候選人,其姊嚴亞美在去年3月到10月間,分別向簡、森、連等人交付1千及2千元不等金額,以對價約於選舉投票支持嚴惠美,嚴家姊妹行為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台東地檢署偵查中,因此她對嚴惠美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嚴惠美則否認有拜票給錢,強調選舉人名冊是在去年11月6日才製作出來,她在這之前,根本無法確定證人有投票權,不符選罷法第99條的要件,也不能成為當選無效的事由。

不過法官傳喚簡、森、連、陳等人作證,均證述嚴惠美及嚴亞美說嚴惠美這次要出來參選議員,拜託他們幫忙支持,交付1千或2千元的鈔票,合議庭認為,3名證人的證述和在檢察署的筆錄供詞大致相符,認定嚴惠美主張不可採,判她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