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內政部長林右昌今(1日)表示,營造業面臨缺工情況,將有條件「定額」開放營造業移工,首波8000名,約有1900家營造業可受惠,並視申請情況增加到1.5萬名,今起受理申請,預計9月底完成審核,並在官網公布合格名單。
營建署今起受理開放營造業引進移工的「雇主資格認定」,林右昌表示,為因應國內社會少子化及老年化,而導致營造業面臨的缺工問題,經過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討論後,同意有條件「定額」開放營造業移工。
林右昌指出,為兼顧本國勞工就業權益,採取「有條件」開放,需以營造業者承攬工程契約的工程範圍為限。他強調申請的業者必須是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符合3年內平均每年承攬工程達到法定資本額10倍,而且申請時必須承攬在建工程,同時也須聘僱一定人數的本國勞工,才能向營建署提出「雇主資格認定」的申請。
林右昌指出,這項方案採「郵寄」及「現場收件」兩管道受理申請,每梯次每月統一審查方式進行,並提醒申請業者注意,承攬業績的認定是以申請當日,回推前3年為限。
林右昌說,營造業承攬工程在申請認定日起前3年內,其承攬工程契約金額,將可納入承攬工程業績來計算。舉例來說,想要提出申請的廠商,其辦理工程的契約總金額為新台幣15億元,近3年平均承攬工程契約金額則為5億;營造業承攬契約若屬勞務或財務性質的案件,因非屬營繕工程範圍,則無法納入計算。
另外,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僅計算本國人數。林右昌指出,有關營造業者申請移工核配數的計算方式,是依據雇主所屬同一勞工保險證號的參加勞工保險的平均人數,以申請當月回推前2個月的前1年,以12個月僱用本國勞工平均人數來進行計算。
他舉例如果申請者在8月1日提出申請,移工分配名額的採計區間,就是從今年6月到去年7月為止,廠商所僱用的本國勞工平均人數來計算,如果本國勞工平均人數為46人,核配比例為30%,那麼可申請移工人數則為13人。
林右昌最後呼籲雇主,如果對移工申請資格認定方面還有相關疑問,可以在每週一到週五早上8點30分到下午5點30分,撥打諮詢專線:(049)2316-035洽詢;另外有關申請規定、申請表單、填寫範例或Q&A,則請其往營建署網站(https://www.cpami.gov.tw)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