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乙徹/新北報導)新北市去年初在雙溪區山區規劃興建路邊排水溝,卻在未獲地主同意下逕自施工,偷偷擴大水溝寬度近4倍,變相拓寬道路,還一路通過規劃、設計、發包、施工與驗收,簡姓地主眼睜睜看著土地遭占用還可能變成既成道路難以接受,2月掌握公所變更設計占用土地的關鍵證據四處陳情舉發,公所才在7月初拆除還地,但檢調已針對是否涉嫌圖利或瀆職展開追查。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去年初在泰平里料角坑保成坑小段,規劃興建產業道路旁的排水側溝,設計採60公分寬水泥L型側溝,去年2月開始施工、5月間完工。但簡姓地主發現,其他路段都是60公分寬的水溝,僅他們家族共同持有的土地內,約120公尺長的水溝變寬好幾倍,實際丈量水溝寬度達230公分。
地主簡先生告訴《菱傳媒》,他發現土地遭強佔後四處詢問,居然還遭到地方人士嗆聲,讓他惱怒到無法入眠。他說,公所要做水溝,起碼要取得地主同意,但卻沒人知會他,他看著父母留下來的土地被占用,蓋好的封閉式水溝還變成附近幾戶人家專用的停車空間,擔心自己若不爭取,5年後自家土地恐成既成道路範圍,討不回來了。
簡先生持續向公所等單位詢問始終未獲回應,直到2月間他取得一份該排水工程的「工程平面配置示意圖」,證實占用他家族土地的水溝,原始設計也是60公分寬,且整體工程中疑似有2段最終未施作,巧合的是他遭占用的土地,莫名變成近4倍寬的230公分。簡先生強烈懷疑,施工單位是將其他工程經費與材料,挪至他的土地上擴大施工。
簡先生說,他掌握關鍵證據後,從2月開始陸續透過區公所、里長辦公室、市府與市長信箱等管道陳情,要求返還佔用的土地範圍;5月間他更在遭佔用興建水溝處拉白布條,痛批公所知法犯法、無法無天、欺壓百姓,直接點名「課長很大嗎?」不僅如此,簡姓地主也與檢調聯繫,舉發公所強佔土地有瀆職、圖利之嫌。
新北市農業局與雙溪區公所5月起,數度以公文回復簡姓地主,起初一度以簡先生並非土地持分人,無權代為申請等理由拖延,逼得簡先生提出甫過世的母親資料再向市府陳情,公所才終於派人共同會勘,承諾拆除水溝歸還土地,簡先生也釋出善意,允諾讓公所按原計畫施作60公分寬水溝。
本月初,公所終於僱工拆除簡先生持分的約70公尺長排水溝,但僅留下裸露的土石並未重新興建水溝,其餘持分土地上的水溝暫無疑慮並未拆除。
台灣土地正義連線聯盟成員林金連痛批,公所規劃排水溝不用釐清土地產權嗎?居然還可以從規劃、設計、發包、施工到驗收一路過關,很少聽過公部門變成幕後黑手巧取豪奪人民土地,新北市政府必須調查清楚。
雙溪區公所表示,該工程因原本的路邊土溝排水功能不佳,汛期恐掏空產業道路影響小型公車行駛,因此以災害搶救經費建設排水溝,當時委請當地里長獲得地主口頭同意,但確實未取得書面同意,施工過程又因工程顧問公司現場評估認為,該處應從60公分擴大至230公分才能發揮防洪效益,因此變更設計,地主反映私有土地遭侵占時,地籍清冊仍註記所有權為他母親,但公所釐清後,便拆除水溝歸還土地給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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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0:56(新增區公所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