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1.9億工程款未結!柯文哲甩鍋中央 文化部:北市府無權要求中央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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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流行音樂中心。翻攝自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臉書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翻攝自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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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15:33

(菱傳媒/綜合報導)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任內完工的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至今還有1.9億爭議工程款未解決,且以月增80萬元利息持續累計,恐將由納稅人買單。針對柯文哲辦公室表示「原本文化部承諾編列預算給北市,後來卻又不願給付」,文化部今(19日)表示,北市府在北流開幕後,要求文化部再支應1.9億工程爭議款,但審定預算後新增經費應歸責北市府,無權要求中央埋單。

北流啟用至今已3年,由文化部出資興建、委託北市府代辦,因計畫期程數度展延,導致興建經費大幅增加,預計由45.5億元提高至60.7955億元。其中1.9億的款項,北市府認為應由文化部負責,遲未與廠商結案,導致北市府從去年起,每月得支付80萬元利息,累計至今已上千萬元。

對此,柯文哲辦公室發言人陳智菡表示,原本文化部承諾編列預算給北市,後來卻又不願給付,來往都有會議紀錄與公文可查詢;北市府檢討不斷流標原因,發現與合理預算有至少10億餘元缺口,最後採分標方式招標處理,並由當時的台北市政府先行編列預算開工,同步向中央爭取增編預算。

針對柯辦說法,文化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於2008年核定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興建經費新台幣45億元,由中央委託地方政府代辦,2018年核定增加至60億元。2020年北流開幕時,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即公開表示,北流由中央出資近60億、地方2.6億元完成。

北市府於2021年開幕後再增加工程爭議款1.9億元,文化部經律師法律意見審核後認定,審定預算後新增經費應歸責於台北市政府責任,北市府有義務於原核定60億元預算內完成整體工程,後續自行變更或增加預算,皆無要求中央買單的權利。

文化部指出,依據代辦協議書明定代辦工程費「以核定預算為限」,同時規定「於委託代辦應行事項範圍內,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履行協議書內容。」

台北市政府於2018年提出追加15億元的要求,預算暴增1/3至60億元,行政院雖勉於同意所求,但於核定函時也再次強調,北流工程延宕11年之久,北市府應確實督導監控各項進度,並應善盡主管機關責任,檢討並審慎釐清相關責任。

文化部表示,在行政院核定增列15億元預算前,台北市政府即已發生追加預算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發包施作前例,雖2.6億元後由北市府自行支應。但北市府卻又於風光開幕後,提出工程爭議款1.9億元,要求文化部支應。

文化部表示,北市府於履約過程中,不僅未依協議書規定妥適控管工程費用上限,以致產生爭議款項,且北市府自始自終並沒有盡到善盡管理人責任。

文化部強調,新任台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後,文化局長蔡詩萍先後兩次拜訪前任及現任部長李永得、史哲,文化部也釋出善意,請北市府補充相關爭議資訊後,由文化部委請律師提出法律意見書。

但依律師法律意見書目前所顯示相關資訊,並無法排除台北市政府責任,整體計畫經費仍應依協議書規定,於核定60億元預算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