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
日前《聯合報》報導指稱,依據行政院專案會議外洩記錄資訊,政府曾訓令國軍因應美國要求,推動生物戰劑研製作業。
該項媒體報導不僅詳細列出會議時間,更將2022年6月23日與2023年1月9日兩次會議研議要點與指裁示事項予以揭露。因此除國防部加以否認外,更是驚動總統府積極駁斥,而美國在臺協會亦主動發佈新聞稿,強調美國為《禁止發展、製造、儲存、取得或保有生物及毒素武器並避免其可能引發之毀滅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 and Stockpiling of Bacteriological [Biological] and Toxin 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簽約國,藉此堅決否認相關傳聞。
從綠營政府反駁姿態,強勢聲明美國沒有要求台灣產製生物戰劑,個人認為,其中有一個極其重要的理由,因美國對遵守相關公約早有推遲履行承諾,因此面對臺灣社會疑美論氣氛如此濃厚,顯然國安高層必須極力捍衛美國形象。
人類社會透過國際公約,針對生物與化學武器戰劑加以設限,其實是始自1925年6月17日在日內瓦所簽訂之《禁止在戰爭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氣體和細菌作戰方法之議定書》(Protocol for the Prohibition of the Use in War of Asphyxiating, Poisonous or Other Gases, and of Bacteriological Methods of Warfare)。
而該項議定書在1928年2月8日生效後,顯然在後續人類爭戰過程中,並未發揮預期約束作用,因此才會在1971年12月16日由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826號決議案,並於次(1972)年4月10日於倫敦、莫斯科和華盛頓開放提供各國簽署前述所提《禁止發展、製造、儲存、取得或保有生物及毒素武器並避免其可能引發之毀滅公約》,最後依據該公約第十四條規定於1975年3月26日生效。
不過由於該項公約並未涵蓋化學武器,同時更因生化科技進步,人類社會更進一步發展出由生物製成之非活體毒性製品,其中包括肉毒桿菌毒素(BTX:Botulinum Toxin)、蓖麻毒素(Racin)和石房蛤毒素(STX:Saxitoxin)使其在兼具生物與化學特性下,可被視為生化武器(Biochemical Weapon)。
因此迭經各國軍事專家與外交官員協商,最後決定任何毒素化學製品,不論其來源,除用於未被禁止之目的外,均被認為屬於化學武器,並以明確表列方式,同時納入能夠製造化學戰劑之相關前體(precursor,亦可譯為前驅體、前驅物或先質),最後在1992年9月3日完成起草,並於1994年1月13日開放簽署,最後在1997年4月29日生效之《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 Stockpiling and Use of Chemical 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
前述這幾項針對生物與化學武器管制之國際人道法規,基本上都是受到國際社會所廣泛支持之普世經典法規,鮮少國家甘冒天下之大不韙,輕易挑戰或違反前述法條。但就履行條約義務來說,特別是銷燬與處理化學武器來說,進度確實是不能盡如人意。
美國日前才在2023年7月7日,由拜登總統親自公開宣示,美國總算完成銷燬所有庫存化學武器,對照原先依據相關公約所設定2012年4月29日之美國應完成作業最後期限,華盛頓已經相當難看,此時再冒出個要求臺灣研製生物戰劑傳聞,美國在臺協會必須積極強勢澄清傳聞,對照相關資訊,吾人就可以理解為何總統府要如此重視此事,甚至要為此兩度對外強力駁斥媒體報導之原因所在。
臺灣社會向來對於媒體報導傳聞與政府相關駁斥,究竟何者為真何者為假有其定見;臺灣社會由於政治立場分歧,不同群體判斷傳聞真偽觀點更是嚴重極化,因此到最後總是信者恆信而不信者恆不信。政府發言人嚴正否認,以英文來說就是officially denied,總是讓人聽起來有「此地無銀三百兩」之感。
特別是近年來「疑美論」愈來愈嚴重,不論是多麼匪夷所思光怪陸離難以置信傳聞,總是會有人採信。不論多荒誕之陰謀論,永遠會找到其言論市場,為何反智論述會有人採信?為何荒唐鬼扯還是有人買帳,這真是臺灣鄉親必須重視之社會失序現象!
最後還是要提醒,其實臺灣受美國要求發展生化戰劑傳聞,必然會受到北京重視,台灣媒體報導後,大陸方面相關媒體跟進關切是可以預期的,甚至周邊各方亦將對此感到不安,所以政府高層與美國在積極駁斥傳聞時,恐怕與鄰邦相關溝通說明功夫還是不能忽視。至於現在兩岸陷入溝通中斷困境,顯然就要看華盛頓後續與北京過招時,此事會不會成為雙方對話攻防彈藥囉!
坦白說,生物戰與化學戰本來就是攻防一體,這就跟武林門派會製毒就要同時準備解藥,在江湖上能放毒制人卻拿不出解毒針藥時,整個門派都沒辦法混得下去,絕對是相同道理。宣稱「研發偵檢生物戰劑之試劑,以強化生物戰劑防衛偵檢能力」時,完全不去研製生物戰劑來自我測試防衛偵檢能力與試劑效能,總是讓人覺得邏輯不通。
但是製造生物戰劑作為檢證偵測試劑必要措施,畢竟不是胡亂量產生物戰劑;因此臺灣社會對不產製生物戰劑雖仍有所置疑,但卻也應該合理區分「試劑」與「量產戰劑」在法理定義與工程意義上並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