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昨(14日)表示,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的汐止住家蓋到國有山坡地保育區上,違建面積超過原本合法的一倍。新北市府表示,山坡地保育區不容許蓋住宅;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昨表示,黃國昌的建物坐落基地中有使用國產署經管的二筆國有土地。
張錦豪昨在臉書表示,違建只有「昌能你不能」,黃國昌在汐止水源路上的透天厝領有合法使照為1至4樓,每層樓同為114.3平方公尺,不斷有汐止在地人要他到黃國昌家後面看看,於是他沿著康誥坑溪逆游而上,發現大驚奇。
張錦豪說,根據老丙建容積160%,建蔽率40%,黃國昌家不僅把剩下的60%全蓋滿,厲害的是後面沒有人發現就直接蓋在國有地上,兩塊佔用國有地的使用分區都是山坡地保育區,經過專業人士計算,地號分別是白雲段13地號大約佔用25平方公尺、秀山段1203地號大約佔用54平方公尺。
張錦豪說,黃國昌家的違建真的是發揮到了極致,光是違建的面積就超過原本合法的一倍,至於把房子蓋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違反什麼法令,可能要問問身為律師的黃國昌才正確。
中央社報導,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先前勘查頂樓違建案時就發現後側鐵皮屋違建,經調閱相關圖資判斷,應屬2009年6月24日以前的既存違建,由於沒有危及公共安全,新北市府會依違建管理辦法,以拍照列管方式追蹤。
新北市府地政局回應媒體表示,該塊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用地,適用林業用地管制,除農舍外不容許住宅使用,若違反林業使用規定,將依《森林法》、《區域計畫法》規定,處6到30萬元罰鍰。
國有財產署表示,北區分署在清理、處理占用的計畫執行期間,清出黃國昌的建物坐落基地中有國產署經管的2筆國有土地,面積總計約79平方公尺。
國產署表示,後續北區分署會按照「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相關規定進行通案處理,會先通知黃國昌繳交使用補償金,並視狀況要求在限期內騰空並返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