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單蔓婷/台北報導)回應台灣#MeToo運動,現代婦女基金會、台灣防暴聯盟、兒少權心會等團體共同發佈「民間版性騷擾防治三法修正草案」,喊話總統府應設立「性別暴力防治辦公室」、完備國家級性別暴力防治行動計畫。
民團也強調,對於相關法案的檢視也不僅限於性平三法,例如涉及性侵害構成要件的刑法,也應一併檢討修正。
暨南大學社工系教授王珮玲說,目前我國除為回應「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而將「深化性別主流化」作為由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主導的國家重要政策之外,尚無其他國家級性別相關計劃。
王珮玲提醒,性別暴力在美、英、加等國都以最高規格來處理,台灣政府也必須提出短、中、長期,全面性、系統性的國家性別暴力防治計劃。包含進行全國調查、全面檢視性別暴力防治法規、落實各界性別暴力預防課程、培力防治人才庫等等。民團也主張,性暴力防治是跨越各層級行政體系的大工程,必須以總統的高度設立「性別暴力防治辦公室」,宣示落實人權立國與性別平等的決心。
台版#MeToo中 權勢性騷、性侵逾8成
防暴聯盟盤點自5月31日至7月7日一個多月來,共94件已在媒體上揭露的具名舉發案件,其中性騷擾59件(佔62.8%)、性侵害27件(佔28.7%)、性私密影像或偷拍5件、性別歧視或霸凌言語3件。在94件中,加害者與受害者雙方屬於上下級、前後輩、師生等「權勢關係」有78件,佔8成以上。
暨南大學社工系教授王珮玲提醒,性暴力在我們社會長久以來似乎是「可被容忍的」,但受害者不論上班、上學、甚至在公眾場所都會感到害怕,這實際侵犯了每個人24小時免於恐懼的自由,政府與社會各界都應多加關切。
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直言,被害者的痛苦與無助,以及案件在舉發前幾乎難以進入到體制內處理,都凸顯出即便防治三法實施20年,受害者仍難獲得保護。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明確指出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就是一種性別歧視,也是造成暴力的主因。廖書雯認為,預防、調查、懲罰及補償,都是國家應善盡的職責。
籲國家擔起責任 所有性騷擾行為人都應受到行政裁罰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指出,《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長期存在區辨困難、各法主管機關互相推諉、資源未整合等問題。
「我們第一線工作經驗發現,受害者希望提告行為人,但卻無法通過《性騷擾防治法》申訴」,王如玄說,民團版本草案重點之一是要求國家擔起責任,《性騷擾防治法》既然要對行為人裁罰,不論行為人在職場、校園或其他場所,都應該予以處理。
「我們的群眾在這波#MeToo中非常焦慮,你對受害者非常同情,但你不知道該做什麼,我們認為旁觀者訓練也要加入」。民團主張,主管機關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教育宣導及輔導計畫,明確規範雇主每年應辨理幾場性別平等教育,教育內容也應包括「旁觀者介入培訓」等。
「雇主的責任不只有調查,還要建立友善的職場、有效的糾正補助措施,雇主沒有介入參與的結果就是,他只會冷眼旁觀、置身事外。國家要告訴雇主應該怎麼做」。王如玄說,《性別工作平等法》已施行21年,被害員工擔心遭報復不敢申訴、雇主不知不願處理申訴卻頻頻發生。本次修法將加重「雇主未盡性騷擾防治責任」,除了依僱用人數規模大小加重裁罰外,也要求政府建立「入場指導機制」,引進專業人才協助雇主處理職場騷擾事件。
除此之外,保障被害人勞動權益、提供被害人協助資源、將非教育部主管的軍事校院、預備學校、警察級學校等都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適用範圍,也是民團版草案的關切重點。
#MeToo運動≠男女戰爭
女人迷執行長張瑋軒說,#MeToo運動的本質到底是什麼,影響了人們是支持還是反對,「我們認為#MeToo不是翻舊賬,我們現在還會聽到評語『都已經十年二十年了,還講這個做什麼』,這都導致受害者陷入自省『為什麼我就不能顧全大局,再忍耐一下』。我們要思考如何讓下一代免於這樣的遭遇」。
女人迷邀請婦女救援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台灣防暴聯盟,三家長期倡議防止性別暴力的公益團體,共同發動「#不讓受害者一個人」連署,短短10天已超過1萬2千人響應。
「我們不會說#MeToo是遲來的復仇,或遲來的正義,它是遲來但必須要有的道歉,我們目前還沒有看到一個正式的發自初衷的加害者道歉,這背後是權力的傲慢以及漠然」,張瑋軒說,連署民眾中女性佔了82%,男性佔了15%,還有3%多元性別,#MeToo的本質是要幫助大家看清權力的僵化,「我們要改變社會結構,並不是女性單獨去奮鬥就可以,需要不同性別一起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