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烱華/台北報導)中共解放軍對台威脅日增,甚至解放軍戰機已逼近我24浬鄰接區,隨時都有敵機臨空的危險,國防部配合「漢光39號演習」期間,在7月24日至27日於全國各縣市執行「萬安46號演習」實兵操演,全國22個地方政府各擇1個鄉鎮、市、區,在防空警報發放時驗證「車停,人就近疏散」及「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使民眾養成聽聞警報立即避難觀念,以建立全民防空意識。
國防部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今年「萬安46號演習」時程與內容,國防部全動署人力動員處處長朱森村在會中表示,今年「萬安46號演習」訂於7月24日至27日,配合「漢光演習」實兵操演,依北部、南部、東部及外(離)島、中部的順序實施,各地區於演習當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等實作演練;演習警報解除後,14時至14時30分實施「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
「萬安46號演習」的訓練方式,朱森村表示,防空演習將由各地方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依防情狀況發放「防空警報」,輔以電視台、廣播電台及村里、學校、警察巡邏車廣播系統等多重預警手段。同時運用「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內容包括含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位置的鏈結網址,以提升警報涵蓋率,爭取早期預警時間。
對於萬安演習期間,朱森村呼籲各地區行駛車輛聽聞防空演習警報時,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並依警察及民防值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各驗證行政區之行駛車輛,聽聞防空演習警報時,請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及乘員依警察及民防值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朱森村指出,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的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與會的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副所長林國華也在記者會展示新式防空避難處所標示與APP,內容有方向指引、中英文標示等。林國華表示,警政署透過各縣市警察局完成轄內防空處所巡查,計發現275項缺失,已依規定裁處。他說,依規定每人在防空處所必須有零點9平方公尺計算,而全國防空避難處所有8萬5475處,乘以每人零點9平方公尺,可容納5438萬2890人,容量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