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上也沒用!陳超明涉貪污一審判決有罪 宣布棄選苗栗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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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12:56

陳超明涉貪污一審判決有罪,原放風聲要參選縣長,今宣布棄選。翻攝陳超明臉書

(菱傳媒/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因捲入跨黨派立委集體貪瀆SOGO案,台北地方法院7月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7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判決出爐後,陳超明一度揚言擬參選下屆苗栗縣長。不過,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民選首長涉貪汙罪一審判決有罪就須停職,因此即便他當選也無法就職,陳超明今(19日)在臉書宣布,將不會參選年底的縣長選舉。

陳超明在聲明中首先向支持他參選縣長的鄉親說聲「抱歉!」為了不讓手中的選票成為政治判決下的犧牲品,他沉痛決定「不參選」年底的縣長。因為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就算他當選縣長,在宣誓就職的下一秒就馬上被停職,改由中央派人代理,浪費支持者的選票。

2005年吳俊立當選第十五屆台東縣縣長,因吳在台東縣議長任內涉小型工程款弊案被判刑,吳俊立當選就職後即告停職,當選滿一個月後請辭台東縣長乙職,後辦理縣長補選,就是按地方制度法第78條的規定處理,所以政壇上又稱「吳俊立」條款。

陳超明指出,他從政以來,縣議員、省議員、立委等選舉都是在家族無條件給予人力物力上的支持,才能一圓他為苗栗、為鄉親服務的理念。為免再增加家族的負擔以及年邁母親的憂心,他放棄此次縣長選舉。但他仍會為苗栗努力,爭取未來在中央繼續為苗栗發聲的機會。

陳超明也提到,立法院新的會期即將到來,他會堅守立委的職責,在中央,監督政府新年度的預算,同時為苗栗爭取建設機會,讓納稅錢都能用在苗栗建設的刀口上。另外官司上,他也會全力捍衛、辯證,不容惡質的政治司法玷汙他從政以來的清白。

陳超明聲明。翻攝陳超明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