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抄襲是學術界慣例? 蘇煥智驚心憂:害慘學生誤蹈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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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13:01

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圖)認為林智堅論文抄襲事件若被解讀為學術界慣例,恐害慘未來的學生們。翻攝臉書

(菱傳媒/綜合報導)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抄襲爭議持續延燒,各界批評聲浪日益擴大,前台南縣長蘇煥智也參戰,蘇煥智以個人對著作權的研究經驗出發,質疑學界提出抄襲是「學術界慣例」觀點是以訛傳訛,反而會害得正在從事學術研究的學生誤觸法網,讓他看了相當驚心。

蘇煥智表示,他過去曾從事著作權研究並在大學執教過,對於相關議題特別敏感,看到林智堅論文抄襲事件有學界人士提出論文抄襲是「學術界慣例」論點,並以此作為林智堅和民進黨護身符的做法,讓他相當不能苟同。

蘇煥智批評,學界友人認為計劃成果報告通常不被視為正式發表,無自我引註的需要,沒有抄襲問題,但此論點完全違反《著作權法》。因為研究報告或論文一旦完成,就受《著作權法》保障。該論點對於研究成果和研究成果的表現方式,兩者未作出明確區分,進而使抄襲論文、抄襲專利或智財權,跟研究結果共享的概念混為一談。

蘇煥智認為,學界友人說實務上只要教授或研究生參與研究計劃,就可以將計劃的研究報告以自身名義發表為論文,但此說法卻沒講清楚改寫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避免抄襲問題,更是忽略掉沒去探討林智堅是否為實際撰寫人,就做出未抄襲的結論。蘇煥智擔憂,學界此一論點,將為學術研究可一魚多吃提供合法論據,倘若這是台灣學術界的實務,那恐怕才是台灣整體學術倫理的危機。

蘇煥智也進一步檢視竹科的報告,該報告是由竹科管理局委託中華大學科技管理學系的研究案,計畫主持人為李友錚、王明郎教授,報告以兩人名義提出。兩名教授曾舉一篇研討會文章,表示林智堅有參與研究,但根據資料顯示,報告只有15頁,且第一作者是賀力行副教授,只能證明林智堅對於研究有參與貢獻,頂多算是共同作者。

蘇煥智強調,有關結案報告部分,既使有其他研究團隊成員參與撰寫,但著作人具名為李友錚、王明郎兩名教授,林智堅也不是著作人。如果把3名共同作者變成單一作者,將該篇報告抄襲94%作為碩士論文,以《著作權法》來看肯定違法,已侵害著作人格權,過去被認為構成偽造文書,也當然是抄襲。

蘇煥智還質疑,竹科結案報告是在6月20日完成,但依照林智堅的說法,他的論文是在6月20日之前完成。若林的說法屬實,豈不是兩位教授反倒是抄襲林智堅的論文?或是兩篇文章根本是有同一名代筆人,因此他認為兩位教授應該出來說明事情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