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菸案吳宗憲想討回9797條未稅菸 遭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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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15:30

吳宗憲想討回9797條未稅菸,最高行政法院9日仍維持原審認定,判吳敗訴確定。翻攝google街景

(菱傳媒/台北報導)2019年國安局特勤人員利用總統專機出訪夾帶私菸,引發軒然大波,時任國安局少校的吳宗憲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10年4月徒刑,已上訴高院審理中。不過吳宗憲也對財政部關務署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賠償遭扣押的菸品計9797條,逾保存期限之損害賠償708萬多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判吳宗憲敗訴,吳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9日仍維持原審認定,判吳敗訴確定。

2019年7月間總統蔡英文出訪友邦,由華航負責總統專機,返國入境時,吳宗憲等人調派總統府貨車,載運共9797條菸品,遭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查獲,他將未稅菸品9797條自管制區移運至課稅區,未向海關申報,菸品被視為證物查扣,並依《菸酒管理法》、《海關緝私條例》扣留至今。

吳宗憲因夾帶私菸逃稅共818萬餘元,去年6月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重判10年4月徒刑,已上訴高院審理中

一審判決出爐前,吳宗憲2020年3月23日請求台北關發還菸品,因案涉《菸酒管理法》處罰規定,台北關移請桃園市政府財政局核處,桃園市政府財政局又認為,本案司法審理中,扣案菸品得向地檢署請求是否發還等。

之後,吳宗憲提訴願仍遭駁回,憤而打行政訴訟。他主張,9797條菸品為檢調依緝私名義查扣,但起訴時卻是違反《稅捐稽徵法》等,且菸品並非「犯罪所得」,而是他協助辦理團購後取得,應當返還,且請求關務署應函示台北關賠償708萬4000元。

台北高等法院審理後去年10月認定,扣押行為違法與否,應於對裁處案件之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因本件暫時尚未有「對吳宗憲之裁處案件實體決定」,吳宗憲不得單獨爭執「扣押行為違法」,他的聲明異議及相關主張均無理由,判決駁回。可上訴。

吳宗憲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認定貪污刑案審理在判決確定後,可能要將犯罪物菸品沒收,為確保日後沒收執行以及保全證據,行政機關可以暫時扣留菸品,等到刑事判決確定後,再依刑事確定判決內容決定行政裁處,因此台北關扣留菸品處分、駁回吳宗憲申請均無違誤,認為聲明異議無理由,程序並無不合,判吳宗憲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