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高官缺錢竟洩露標案給廠商 收賄180萬重判7年10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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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12:30

國立傳藝中心前副主任朱瑞皓收廠商回扣,遭重判7年10月定讞。翻攝傳藝中心官網

(記者賴心瑩/台北報導)文化部人文司前司長朱瑞皓4年前擔任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期間,負責承辦傳藝中心多功能廳、琴房工程等標案招標,但他因本身有財務壓力、資金出現缺口,竟透過白手套主動找上有意承攬標案的廠商,以洩露工程標案細節等方式助廠商取得標案,藉此收取260萬元回扣,其中180萬元流入他個人口袋。最高法院10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判朱男7年10月定讞。

判決指出,朱瑞皓先前擔任宜蘭傳藝中心副主任,2018年該中心招標「台灣戲曲中心三樓多功能廳等空間室內裝修工程」採購案,隔年再辦理「音樂館琴房設備裝設工程」統包案,朱瑞皓擔任標案評選委員,卻為貪圖私利與友人陳金源、邱祥豪尋找有意投標的廠商合作。

兩人後來找上安慶營造公司負責人廖育強,朱瑞強透過陳男把工程招標內部文件洩露交付陳男,經廖評估後雙方達成5%回扣共識,朱瑞強後續又陸續交付內部採購文件、服務建議書等依法應秘密的招標訊息給廖育強。

朱瑞皓為確保安慶公司順利得標,甚至還安排熟識友人當外聘評選委員,藉此護航安慶公司順利取得標案。廖育強為此先後給付朱男等人共180萬元。至於琴房統包案部分,朱男等人繼續如法炮製,以同樣手法護航廖男的另家公司蘿丹助其取得標案,藉此取得80萬元回扣。

朱男到案後坦承兩案他個人共收賄獲利180萬元,他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他還向法官求情稱,自己擔任公職期間都奉公守法,即將退休前夕才發生本案,甚感後悔已辭職負責,懇請法官給予緩刑機會。

但法官考量,朱瑞皓短短一年內兩度收取回扣,還以洩漏標案方式護航廠商,嚴重破壞政府採購案件的公平性,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重判朱男7年10月徒刑,全案定讞。至於同案共犯廠商及白手套等人,已先遭判處1年至5年半不等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