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民法》修正成年人年齡 行政院通過滿18歲同婚免經家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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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9 14:25

行政院通過修法未來18歲到20歲的同性婚姻無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圖為3年前同婚專法通過時,激情民眾尖叫的畫面。翻攝彩虹平權大平台

(菱傳媒/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19日通過法務部擬具「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應《民法》將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同步把同性婚姻專法原本滿18歲但未滿20歲,同婚需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規定予以刪除。

法務部表示,明年元旦起《民法》成年年齡正式下修至18歲,但《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同性婚姻專法規定,成立同性婚姻須年滿18歲、未成年人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不過等明年元旦《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後,同婚專法就不會出現這種滿18歲但未成年,得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的狀況。

法務部指出,此修正草案施行日期同樣定為明年,期盼讓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及修正方向與《民法》一致,展現政府重視青年人權的決心。蘇貞昌表示,此次修法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