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陳隆翔遭彈劾追殺 陳菊辦公室:尊重監委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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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0 09:19

陳菊辦公室聲明,陳菊(中)並未參與檢察官陳隆翔彈劾案。翻攝陳菊臉書

(中央社)監察院長陳菊辦公室昨(9日)表示,陳菊向來都不是彈劾案審查會的審查委員,也未曾參與任何彈劾案審查,對於檢察官陳隆翔遭彈劾,亦採相同嚴謹作法,陳菊尊重提案監委及審查委員的決議。

監察院6日公告,檢察官陳隆翔辦案嚴重違反辦案程序,提案彈劾。「劍青檢改」今天發表聲明,強烈譴責特定監委一再追殺基層檢察官,干預司法,試圖殺雞儆猴造成寒蟬效應,並點名陳菊,「您領導的所謂『人權』監察院,到底要放任『人權』監委踐踏人權到什麼時候?」

陳菊辦公室透過新聞稿指出,有關監察院5日通過的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隆翔彈劾案,是由監委高涌誠、林郁容2人提案,經召開審查會審查,由11位審查委員投票表決,10票成立、1票不成立,結果彈劾成立,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陳菊辦公室表示,按監察法第12條明定,監察院長對於彈劾案,不得指使或干涉。陳菊向來都不是彈劾案審查會的審查委員,也從未參與任何彈劾案審查,恪遵監察法所定監察院長對於彈劾案不得指使或干涉的立法意旨。

陳菊辦公室指出,對於本案,也採相同嚴謹的作法,陳菊尊重提案委員及審查委員的決議。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5項規定,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本案現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中,陳菊尊重懲戒法院審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