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農會法》修正草案 賄選者最重關7年、罰1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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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17:18

行政院通過《農會法》修正草案,盼能杜絕農會選舉不良風氣。翻攝宜蘭礁溪分局臉書

(菱傳媒/綜合報導)為了遏止農會選舉歪風,行政院今(31日)通過《農會法》修正草案,將賄選的刑責提高至7年,罰金最重1千萬元,原先引起爭議的「三分之一官派專業理事」的條文全數刪除,不過立委蔡易餘表示案子送到立院審查時會要求恢復官派條文。

行政院今天通過農委會擬定的《農會法》修正草案,針對賄選部分,修正第47條之一第一項、第47條之二第二項,農會選舉賄選者,從原先3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至7年有期徒刑;罰金從新台幣9萬元提高為100至1000萬元,且適用於具選舉權人資格、候選人資格、理事候選人資格、參與候聘登記人或候聘登記資格者。

其他修法重點還包括,總幹事任期屆滿未能產生時,刪除得由上級農會、中央主管機關遴派合格人員代理規定,改由各該農會依照主任秘書(秘書)、會務部主任等職務位階,依序代理。

為提高農會考訓作業公信力,明訂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統一考訓辦法,督導中華民國農會辦理。另外,增訂對於農會理事長(常務監事)無正當理由不召開會議超過2個會次應予解除職務,及理監事連續二次無故缺席會議者視同辭職規定。

這次最受關注的是農委會之前曾預告將增列「3分之1官派專業理事」,外界質疑這是蔡政府要安插自己的人馬,今天的版本已刪除這則爭議條文,不過立委蔡易餘表示,法案送到立法院審議時,會堅持恢復原有官派3分之1理事的條文。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立委依法審查、予以尊重。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表示,《農會法》修正草案能端正選風、強化專業,希望在立法院能獲得朝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