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納稅人的錢去巴結是惡質官場文化」 鄭運鵬提案禁公務員送禮給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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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15:43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認為公務員用納稅人的錢巴結審預算的民代,是惡質官場文化,因此提案修法改善。翻攝鄭運鵬臉書

(菱傳媒/綜合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30日)排審《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立委鄭運鵬提案增訂條文,要求公務員不得送禮給有直接監督關係的民意代表。鄭運鵬指出,公務員用納稅人的錢巴結民代,是惡質官場文化,應該摒棄。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排審法案時,邀請銓敘部長周志宏列席報告並備質詢。鄭運鵬質詢時指出,檢視各機關編列的公關費用,一定有民意代表聯繫及考察名目,容易讓人認為行政機關假借民代之名,掩飾機關的預算浮濫。

因此鄭運鵬提案增訂「公務員對於有直接監督關係的民意代表,不得贈受財物及餽贈」的條文,簡言之就是行政院不能送禮給立委、縣市政府不能送禮給市議員的意思。

對於鄭運鵬等人提案,周志宏回應,政府機關編列預算,都是經過民意機關審議通過才執行,如果預算通過,但法律卻說不得執行,實務上恐生窒礙。

銓敘部指出,公關費應由機關依規及行政程序辦理,而非以公務員個人名義執行,《公務員服務法》規範事項都是以公務員個人行為界定,是否將機關執行業務也納入規範,可能還要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