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樁修法?朝野立委提村里長補助費增至5萬 內政部:年增4.6億應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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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12:11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今在立院內政委員會表示,地方政府曾反應財政不佳,提高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等應審慎。翻攝直播畫面

(菱傳媒/台北報導)縣市議員助理薪資以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等,超過20年沒有調整,朝野立委紛提案修法要調高費用。內政部今(30日)表示,若以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從4萬5000元提高至5萬元,每年將增加地方財政支出4億6566萬元,地方政府曾反應財政不佳,應考量國內各項財經指標及地方財政情形後審慎為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案,此案攸關議員公費助理費用、名額以及村里長薪資,朝野立委多有提案,共計24案一併審查。

包括民進黨立委湯蕙禎、陳瑩、伍麗華、何志偉、羅致政、周春米、許智傑,以及國民黨立委鄭天財、陳超明、林為洲、楊瓊瓔、馬文君、傅崐萁等人提出,主張將現行村里長每月4萬5000元事務補助費調高至5萬元,以及提案新增春節慰問金、為民服務費、考察費用等補助。不過,由於年底將進行九合一選舉,去年部分立委提出修法草案時,被外界質疑是「綁樁修法」。

有關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從4萬5000元提高至5萬元,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指出,倘若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提高至5萬元,每年增加地方財政支出為4億6566萬元。內政部也認為,村里長受鄉鎮市長指揮監督,辦理村里公務及交辦事項,沒有考察國外業務經驗的需要,不宜比照地方民意代表編列出國考察費,且現行事務補助費的性質就是為了支應村里業務的公支出費用,不宜重複編列經費。

陳宗彥表示,曾經在2017年1月5日邀集地方政府研商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是否調整,鑑於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是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是否調整、如何調整,應考量國內各項財經指標及地方財政情形後審慎為之。

另外,也有朝野立委提案修法放寬議員公費助理聘用限制,提高公費助理每月補助費用總額最高至直轄市36萬、縣市16萬,並每4年一次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陳宗彥指出,本項修正對地方政府財政負擔甚鉅,內政部曾在2020年召開座談會,地方政府均表示財政困難。至於刪除現行議員聘用助理人數上限及調整人數下限規定,此項修正可提高議員聘用助理彈性,因此內政部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