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扣薪承擔家庭照顧責任 民團批民進黨執政六年毫無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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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8 09:55

57個民團串聯呼籲《性別工作平等法》應修法,勿讓勞工扣薪承擔家庭照顧責任。許玲瑄攝

(記者許玲瑄/台北報導)《性別工作平等法》2002年3月8日開始施行,但上路20年仍有許多問題未改善,包括家庭照顧假「勞工看得到吃不到」等。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和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等57個團體,在《性工法》施行20周年前夕舉行記者會,呼籲勞工家庭照顧假應比照軍公教給薪,且從7天延長為14天,並放寬休假事由。

勞動部回應表示過去曾邀集勞雇團體、專家學者及直轄市政府開會研商,但未獲共識,家庭照顧假的修法涉及勞雇雙方權益與雇主人力調配,還有給薪財務來源需要克服,「仍需凝聚社會各界共識」。

勞工有假不敢請 從育兒到長照成本都自行吸收

《性工法》第20條規定,勞工的家庭成員若有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可請家庭照顧假,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計算,一年以7天為限。但勞動部訂定的「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規定,勞工一年事假最多14天,且事假期間不得領工資。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雖然家庭照顧假的使用率可能不高,但背後是因為請假機制的設計有問題,「勞工不是不需要家庭照顧假,只是因為請假需要扣薪,所以沒有人想請」。

她分享,很多工會團體都觀察到同樣問題,例如教保產業工會在幼教現場就發現,單親家長只能帶著發燒的小孩一起上班,「大人無法好好工作,小孩也沒辦法獲得妥善的照顧」。

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理事長徐書慧認為,不管是小孩病了要照顧、還是爸媽老了要看護,家庭照顧的7天假對勞工來說是「看得到但吃不到」,最後可能造成更長遠的問題,她說,因為人人都有父母要照顧,「只好少生小孩或乾脆不生小孩了」。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從照顧者家庭的困境來看,她指出,根據健保署108年的統計,平均每人一年會看診15次、住院12天,且約五分之一的勞工,面臨長照壓力,勞動部曾推估,一年約17.8萬人因此減少工時,13.3萬人因此離職。「目前僅7日的家庭照顧假是相當不夠的」。她也呼籲,「國家真的不能要求民眾要盡撫養義務,但又不提供相關措施」。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呼籲,國家不能要求民眾要盡撫養義務,但又不提供相關措施。許玲瑄攝

家庭照顧假比照軍公教給薪  在野時力挺執政後六年不處理

民團在記者會現場拉著紅布條,「我們已經等了20年了」,呼籲主管機關勞動部,應積極修《性工法》,完善勞工家庭照顧假,讓一千多萬的勞工要用時,能看的到,也吃的到。

覃玉蓉說,至今最大的阻礙就是「勞動部沒有要提修法版本,立法院的主要黨團也不力推相關修法」。

她表示,現在執政的民進黨團,在2012年就提了修法草案,要求比照軍公教給薪,不應不平等,當時因為國民黨執政而沒有通過,但現在民進黨已全面執政近6年,「民進黨卻不再提這個草案,也沒有真的強力推動相關修法」。

覃玉蓉提到,去年立法院配合行政院的「建構安心生養環境」政策,快速討論並三讀性別工作平等法若干條文修正案,但只切割處理陪產假日數和不論配偶是否就業,皆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一位資深的國會工作者表示,民進黨執政後,行政院想要強力通過的法案,是不可能在立法院躺六年的。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右)表示,推動修法至今,最大的阻礙就是勞動部和主要黨團的消極。許玲瑄攝

跨黨派立委提出19個修法版本   勞動部表示仍要凝聚共識  

經記者整理,針對家庭照顧假的日數及給薪的立委提案有19個,各黨都有, 其中包括時代力量和民眾黨兩個黨團。各版本差異不大,只在給薪的天數,有所不同。

對於團體的呼籲,勞動部今日回應,過去曾邀集勞雇團體、專家學者及直轄市政府開會研商,但未獲共識。

勞動部指出,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人力運用調查推估,若勞工家庭照顧假給薪且延長到14天,每年整體雇主負擔將為1,442億,所以「家庭照顧假」的修法除了涉及勞雇雙方權益與雇主人力調配外,還有給薪財務來源需要克服,「仍需凝聚社會各界共識,審慎衡酌」。對此,民團仍認為,勞動部長期過於偏聽採納雇主團體,漠視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