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空軍防砲參謀長涉共諜案  更一審再判無罪
  • Line

A A A
2022-02-16 16:53

前空軍防空砲兵指揮部上校參謀長辛澎生涉共諜案,高雄高分院(圖)今下午更一審再判無罪。翻攝google街景

(中央社)前空軍防空砲兵指揮部上校參謀長辛澎生被控接受招待出國,替中國發展組織,一審被依違反國安法判6月,二審改判無罪,案經最高法院發回,今更一審認同二審見解,判決無罪。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今天下午認同二審見解,依違反國安法判決辛澎生、楊昀庭無罪,全案仍可上訴。辛澎生在聆聽判決後未受訪,便匆匆離去。

高雄高分院二審判決指出,辛澎生被控民國87年11月在友人安排下多次與友人楊昀庭出國,趁前往中國等國家旅遊機會,與中共總政治部聯絡部人員「趙明」(應為化名)見面,接受對方招待免費旅遊、食宿及饋贈酒品等,替中方發展組識。全案起訴後,一審橋頭地方法院依違反國安法判2人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二審審理時,合議庭檢視一審曾勘驗調查局、檢察官訊問的錄音檔譯文,辛澎生表明旅遊各付各的,不承認受招待,也不清楚對方有中共軍人身分,這部分跟筆錄有出入。

另外,合議庭認為,相關證據無法佐證疑中共軍事官員「趙明」的真實身分背景、沒有旅遊相關款項明細,加上沒有發展組織的補強事證,即便受招待也不一定等同發展組織,缺乏其他補強事證。

高雄分院合議庭認為,經重新勘驗一審判決有罪依據,包括檢調的筆錄與錄音檔發現,辛澎生、楊昀庭兩被告被原審定罪關鍵筆錄與錄音檔內容竟不一致,出現重大瑕疵屬無效證據,因此判2人無罪。不過辛澎生已在97年11月15日退伍。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去年10月再度發回高雄高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