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國安威脅升高!東引上空飛行器來自中共軍用機場 我軍未驅離「目視」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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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7 11:20

陸軍東引指揮部防區上空首度有不明飛行器通過上空。爆料者提供

(記者王烱華/台北報導)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5日下午2時45分,發現「民用型定翼雙槳飛行器」,短暫進入防區上空後即離開。據軍方內部訊息透露,這架「民用型定翼雙槳飛行器」是從中共人民解放軍的「福州義序機場」起飛,飛經可攻擊中國的西引及東引等飛彈陣地上空後,即依原航道返回。這也是1967年1月13日,在金門空域發生「113空戰後」,首度有中國飛行器飛越我東引防區上空。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民用航空器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此區域,軍方內部人士透露,東引指揮部在發現該不明飛行器後,只能「目視」離去,最後還以「民用型定翼雙槳飛行器」結案。該位人士並進一步說,這已經成為我國安最大漏洞。

中共解放軍的福州義序機場到東引地區。翻攝GOOGLE地圖

知情人士透露,福州義序機場是中共解放軍攻台主力機地,派駐有殲-10、殲-11等型戰機、空中加油機及空警-2000等型軍機,因此,福州地區民眾好幾次要求義序機場搬遷,但中共中央都以「國防軍事價值遠大於其他軍用機場」為由,拒絕福州市的請求,現已經完全是中共解放軍所使用,並不供民用飛機起降。

2月5日下午2時40分左右,東引島上空傳出飛機低空越過的巨大聲響,隨即有人在「東引大小事」Line群組發問,並指這是首次有不明飛機低空出現在東引。事後有北澳的民眾檢視頂樓監視器,確認拍到一架飛機從西引方向低空飛越東引南澳上空,迅速向東飛去。

由於陸軍是「民用型定翼雙槳飛行器」對外說明,但並未說明該機型號。但有網友比對民眾監視器錄下的機影,推測機型極似中國海監航空編隊的運-12或新舟-60型機,兩型機都有空中測量性能;此外,也有軍事專家推測可能是偵測及攻擊型的無人機。但軍方對相關說法没有評論;就連該架民用型定翼雙槳飛行器是否由義序軍用機場地飛,國防部也不作證實。 

《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張競在受訪時表示,本案是先由民眾發現後向警方報案,再轉告駐軍追查,但是政府拖到超過一天,在媒體報導壓力下被迫回應,而非主動發佈新聞稿告知社會大眾。政府如此管控資訊,隻手遮天來決定要餵食民眾何種國家安全資訊,是否能夠滿足民眾知的權利,能否符合施政透明公開標準,值得深思。

張競指出,空中飛航活動計有固定航班、臨時航班、科學調查、執法巡邏以及軍事活動等五類;但固定航班、臨時航班都會依循民航航路並接受管制,東引空域並無民航航路通過,因此可以排除。科學調查是在不影響民航航路為前提,事先亦會獲得通報,不會毫不知情。最後就只剩下執法巡邏與軍事活動兩類,不論是以有人機抑或無人機執行,闖入我空域亦是事實,因此確實茲事體大,不可粉飾太平。

張競強調,在無法完全辨識出飛行器機種、型號、呼號、編號、活動航跡與起降機場前,最好還是以「不明飛行物」(UFO)加以定位,政府不能像民間人士般可以「大膽假設」,而必須盡一切努力「小心求證」,否則貿然就認定該飛行器種類,更會誤導社會視聽與認知。

陸委會所公布的中國民用航空器的限制區域。翻攝陸委會網站

目前陸軍對外說明,這不明飛行器是「民用型定翼雙槳飛行器」,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1條規定,「大陸民用航空器未經許可進入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進入之區域,執行空防任務機關得警告飛離或採必要之防衛處置」。「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41條第4款也規定:「進入金門、馬祖、東引、烏坵等外島限制區域內,對該航空器實施辨證,並嚴密監視戒備。必要時,應予示警、強制驅離或逼其降落。」

據此,執行防空任務機關得警告飛離或採必要之防衛處置,但內部人士透露,該架不明飛行器起飛後,在接近西、東引的領空之際,空軍作戰指揮部並沒有提供相關情資給東引指揮部;就連機艦識別的圖例,國防部情次室也未提供給外島進行機艦識別,因此,東引指揮部在發現該不明飛行器後,只能「目視」離去,最後還以「民用型定翼雙槳飛行器」結案。該位人士並進一步說,這已經成為我國安最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