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數據/農曆年前嚴懲酒駕慣犯 全台近200人蹲牢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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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00:00

(記者賴心瑩/台北報導)酒駕釀禍近來引發全民關注,酒駕犯成為全民公敵,農曆過年將至,各地地檢署使出殺手鐧,近日針對臨檢查獲酒駕者、酒駕判刑確定執行案件,統統嚴格把關不准易科罰金,就是要讓酒駕犯年關難過,進監所蹲牢獄好好反省。總計今年1月各地地檢署已有近200名酒駕犯遭發監執行,無法與家人團圓。

法務部為防制民眾的酒駕行為,宣示採取重懲酒駕犯行,且同步嚴格審查假釋案、強力執行裁罰、幫助戒除酒癮等政策,根據法務部統計,截至1月20日為止,各地地檢署針對酒駕犯判刑定讞者,不准易科罰金直接發監執行的人數共166人,不准酒駕犯假釋共76件。

不過農曆年前的最後一周,各地地檢署仍持續落實重懲政策。宜蘭地檢署部分,從元旦至1月26日為止,已發監執行7件酒駕判刑確定案例,7案被告都有酒醉駕車前案,其中6案被告近年甚至反覆因酒駕遭起訴判刑,檢方認定若准允7人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因此農曆年前決定將7人全數發監執行。

澎湖地檢署則是在25日當天一口氣發監執行3名酒駕遭判刑定讞的被告,其中一名莊姓男子因酒駕遭依公共危險罪判刑5月,依法可聲請易科罰金,但檢方發現莊男先前就曾有酒駕遭判刑定讞的案例,顯見他自制力不佳且根本不甩禁止酒駕的法令,檢方因此駁回其易科罰金的聲請,直接將莊男發監執行。

新竹地檢署同樣在25日傳喚一名湯姓酒駕犯到案執行,湯男遭依公共危險罪判刑5月,他依法聲請易科罰金想躲避入獄服刑,但執行科檢察官查前案資料赫然發現,湯男早在2018年、2019年間就有兩度酒後駕車遭判刑定讞的紀錄,2020年4月剛執行完畢,隔年7月底又酒後無照騎車被警方查獲,即便他沒有肇事,但檢方這次決定不准他易科罰金。

雲林地檢署則是在21日接獲警方移送李姓酒駕現行犯,查知李男去年10月、今年1月初已兩度酒駕,短時間內又第3度酒駕,罔顧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因此以他涉犯公共危險罪嫌重大,有逃亡及危害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