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酒駕!立院三讀通過累犯公布身分 肇事最重罰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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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4 09:53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針對酒駕部分加強處罰。翻攝陳其邁臉書

(菱傳媒/綜合報導)酒駕意外害無辜民眾家破人亡,加重處罰已成為全民共識,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2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酒駕再犯年限從5年延長為10年,刑度不變,但增加最高300萬元罰金;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1.5萬元罰鍰。

酒駕意外頻傳,朝野立委提案加重罰則,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2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處理時,在場立委並未提出異議,三讀修正通過。

三讀條文則對酒駕肇事者新增併科罰金,致人於死者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再犯年限也從原本5年增加為10年,再犯肇事者致人於死,增訂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酒駕肇事者,現行條文無論初犯或再犯都沒有併科罰金,初犯酒駕致人於死者,目前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讀通過條文也明定,酒駕者重新考領駕照,應申請登記配備有酒精鎖汽車後,始發給駕照;若不依規定駕駛具有酒精鎖車輛,處6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

對於酒駕未肇事者,現行刑法第185之3條條文規定,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新法將刑度提高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為防止酒駕者改開租賃車,藉此規避沒入車輛規定,三讀通過條文也明定,租賃車業者已告知處罰規定義務,若駕駛仍違規酒駕,則依照酒駕規定處罰加罰1/2。

此外,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條文,將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在刑度上、再犯期間認定均比照刑法修正,但併科罰金都提高10萬元至20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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