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鴻海子公司要求明日補班方式引反彈 工業互聯網: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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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1 19:20

圖說:鴻海子公司工業富聯總部設在中國,生產通信網絡等設備。

(記者黃彥宏/台北報導)年關將近,根據政府機關辦公日曆明(22)日需補班,過年即可連續休假9天,鴻海(2317)旗下子公司富士康工業互聯網員工向《菱傳媒》投訴指出,公司發出內部信,要求台灣廠區員工明日以特休假休息,違反《勞基法》。

鴻海子公司工業富聯寄給員工信件內容如下:「依原訂行事曆排配,1月22日(週六)為補行上班日,考量年節將近,且近期疫情升溫,調整為非工作日,當天假勤以「特休假」辦理,尚未有特休假的同仁,以預扣特休假方式辦理(已自行填單者不重複扣假),以利同仁分流採辦年節用品、安排居家清掃打掃等活動。若需配合廠區安全或設備運作、緊急任務或專案工作需求,1/22(六)當天需進廠工作者,由各部門依附表一格式提報,呈報事業群最高主管核准」。

員工控訴,這封信的內容看起來暗示性、強制性明顯,要員工優先請特休,除非有「緊急的事」要進廠,還需提報最高主管審核,程序繁瑣恐讓員工決定不出勤。

對此,鴻海工業富聯則強調是「誤會」,員工要來上班還是可以;再加上,因為現在實施分流上班,所以進廠本來就都需登記。

工業富聯澄清,沒有「強制」員工請特休假,同仁要請其他假也可以,並不會重複扣假,只是特休假不會扣薪是站在員工的立場著想,也讓沒有特休的同仁可以先預支。

鴻海工業富聯(601138)總部設在中國深圳,掛牌上海證交所,主要從事生產通信網絡設備、工業機器人等,在台灣也設有小規模工廠,最近配合母公司鴻海搶攻電動車市場,跨足新能源相關的核心零組件生產。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目前沒查詢到工業富聯相關的陳情資料,事實也尚未發生,如有此情況的話還需再立案調查。勞動局官員也強調,若強制員工以特休抵扣當日出勤,違反《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特休假安排應由勞工自行排定,雇主僅能以「勞資協調」協商,不能強制安排。勞動局也說,若雇主有違反該規定的行為,能處以2萬至100萬罰鍰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