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人頭詐領335萬助理補助款 新北議員王淑慧遭判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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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3 16:53

王淑慧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遭判刑9年。翻攝「王淑慧粉絲團」臉書

(菱傳媒/綜合報導)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王淑慧涉嫌以人頭詐領335萬餘元公費助理補助款,新北地院今天(1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5年,該案仍可上訴。

新北市議員王淑慧從政20多年,曾任板橋市民代表、台北縣議員、立法委員。檢調卻查出王淑慧在第一屆至第三屆市議員任內(2010年12月至今),聘用姪女王世媛、外甥女謝明旻、林永瀨、魏可舒、林玉娟、游馷絨等親友擔任公費助理,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春節慰勞金共335萬4169元。

判決書指出,林永瀨另指示魏可舒製作相關不實文書提交不知情的新北市議會,詐領52萬餘元。另有公費助理林玉娟因擔心影響原可領的勞工保險數額,經王淑慧同意後,以游姓友人掛名領款,由林玉娟提領花用。

王淑慧出庭時聲稱王世媛、謝明旻等人是「網軍」,負責蒐集輿情、網路評論,但無法提出任何具體工作成果。王淑慧答辯時還說,她從黨外時代努力到現在,一直秉持勤政清廉,「我拒絕很多財閥、我需要這樣嗎?你們接到檢舉信就污衊我,一些完全快樂的孩子(指王世媛、謝明旻等人)被檢察官嚇死了,我不知道他們未來的人生會怎樣,我覺得這種制度要改,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失敗,這是我的想法」。

判決書指出,被告王世媛、謝明旻是受親情壓力才同意掛名人頭助理,王淑慧卻將過錯怪罪於檢調或司法改革,完全不知悔悟,欠缺自覺反省能力,應予嚴厲譴責,審理後判王淑慧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5年。王世媛、謝明旻、林永瀨、魏可舒各執行有期徒刑2年,均緩刑5年,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均褫奪公權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