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小法官逆風不挺「蕾神」!否決「配偶權」判小三免賠 還稱要尊重腥夫性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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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6 14:00

(記者賴心瑩/台北報導)藝人王力宏與妻子李靚蕾的婚姻,最近成為全民熱議話題,李靚蕾不滿被外界質疑她掀王力宏約砲、召妓一事是為了要錢,23日發聲明強調「相信司法」,預告將透過法律分配夫妻財產。可是最近台北地院卻出現一個爭議判決,直接否決「配偶權」的存在,還稱通姦除罪化後,夫妻互負忠誠義務的關係已被「尊重彼此性自主權」取代,判小三免賠原配半毛錢。

該判決上網公告後,許多法官、律師私下偷笑,「這個法官根本是王力宏的粉絲,照這個判決邏輯來看,以後人夫、人妻偷腥,配偶不僅沒有通相姦罪可提告,連走民事途徑,主張『配偶權』遭侵害都沒得賠!」

做出否決「配偶權」判決的女法官叫吳佳樺,她的父親剛好就是去年5月做出釋字791號解釋,宣告《刑法》239條通相姦罪違憲的大法官吳陳鐶,不過吳陳鐶當時反對宣告違憲,還提出不同意見書,主張通姦罪除罪與否,應交由公民投票或具民意基礎的立法機關決定。

正當全民都在挺「蕾神」李靚蕾之際,李靚蕾23日發出最新聲明指出,「關於房子的『贈與』我是不會接受的,我相信司法,我和孩子們法律上理應擁有的合理財產分配,相信會透過司法有公平的結果」,言下之意就是要透過訴訟程序討回公道。

可是最近司法圈卻流傳一份讓人傻眼的判決書,判決見解完全逆風,若依這名法官的見解,「蕾神」一旦真的以「配偶權」遭侵害向王力宏求償,恐怕將無法繼續「相信司法」。

這是一件原配主張丈夫外遇,每晚和小三電話熱線談情說愛,還公然牽手約會的案件,由於《刑法》通姦罪去年5月被大法官宣告違憲後,原配無法告2人通相姦罪,只能循民事途徑主張配偶權遭侵害,向小三求償80萬元。

開庭時小三從未到庭,也沒具狀表示意見。原配雖提出丈夫與小三約會等蒐證影片、照片為證,但女法官卻要求原配的律師說明「配偶權的權利是什麼?」律師表示,就是坊間所稱「夫妻共同圓滿生活的權利」等。

但這名女法官卻不以為然,她在判決中援引釋字第791號解釋,直指「個人性自主權也受《憲法》保障」,解釋文中認為「隨著社會自由化與多元化發展,婚姻關係中個人人格自主權包括性自主權的重要性,已更加受到重視,而婚姻所承載的社會功能則趨於相對化」,而且《憲法》規範已由過去保障婚姻與家庭制度,變遷到重視「以獨立個體為基礎的性自主決定權」。

判決理由直指,夫妻是相互獨立自主的個體,不會因爲婚姻關係所負的忠誠義務,就有支配對方意志或自主決定的特定權利,因此不應承認「受一方獨占、使用『配偶權』的概念」。

女法官認為,在現今社會發展趨勢下,不應再承認「配偶權」的概念,夫或妻也不能主張「配偶權」遭侵害提出損害賠償訴訟,因此直接駁回原配的主張,讓小三免賠半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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